红印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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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印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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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印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

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明)招2024—026号

致: (略) 、 (略) (略) 、福建中民 (略) 、 (略) (略) 、 (略)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印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略) 专项补助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三元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433.986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DN400球墨铸铁管1207m,DN300 球墨铸铁管332m,Φ1000 污水检查井108个。该工程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文笔路雨污分流改造段、新市南路雨污分流改造段、富文一路雨污分流改造段及富岗新村雨污分流改造段,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等内容;

2.4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 433.9865 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暂定为7.1608万元,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为 10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 (略) 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开展 (略) 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⑤投标人如有与招标人及相关联企业有存在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13 日09 时00 分至 2024年 8 月 23 日17 时30分。到 (略) 三元区列东街道*香新村1栋4单元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1000 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8 月 26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7.2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2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3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三元区列东街道*香新村1栋4单元5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8000/#/home)、环联咨讯阳光交易平台 (网址:http://**)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

地址: (略) 工业北路13号;

电话:0598-*,传真: / ;

联系人:黄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址: (略) 三元区列东街*香新村1栋4单元4-5楼;

电话:*;

联系人: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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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印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

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明)招2024—026号

致: (略) 、 (略) (略) 、福建中民 (略) 、 (略) (略) 、 (略)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印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略) 专项补助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三元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433.986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DN400球墨铸铁管1207m,DN300 球墨铸铁管332m,Φ1000 污水检查井108个。该工程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文笔路雨污分流改造段、新市南路雨污分流改造段、富文一路雨污分流改造段及富岗新村雨污分流改造段,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等内容;

2.4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 433.9865 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暂定为7.1608万元,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为 10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 (略) 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开展 (略) 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⑤投标人如有与招标人及相关联企业有存在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13 日09 时00 分至 2024年 8 月 23 日17 时30分。到 (略) 三元区列东街道*香新村1栋4单元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1000 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8 月 26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7.2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2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3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三元区列东街道*香新村1栋4单元5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8000/#/home)、环联咨讯阳光交易平台 (网址:http://**)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

地址: (略) 工业北路13号;

电话:0598-*,传真: / ;

联系人:黄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址: (略) 三元区列东街*香新村1栋4单元4-5楼;

电话:*;

联系人: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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