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4年度浦口智能交通网络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4年度浦口智能交通网络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2024年度浦口 (略) 络租赁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 | ||
行政区域 | 浦口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17: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59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一 | ||
预算金额 | ¥8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浦口 (略) 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杰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2024年度浦口 (略) 络租赁项目 JSZC-*-HCGS-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7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CGS-C2024-0004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2024年度浦口 (略) 络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万元(采购包1:52.*万元;采购包2:3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单项限价为285元/链路/月,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2024年,浦口智能交通1期、2期项目需要租赁裸纤点位151个(含10个应急抢险点位),智能交通3期需要租赁裸纤点位91个(含10个应急抢险点位),详见采购需求。
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各供应商可以参加该项目中一个或多个分包的投标,但为保证整体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同一供应商仅可中该项目中的一个分包。二个分包评标及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均为“分包一(1期、2期)、分包二(3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获取文件前,先联系严工*)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等形式获取,各单位将获取文件登记资料及文件汇款凭证发至邮箱(*@*26.com);(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五、开启时间:2024-08-2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建邺区 嘉业国际城3号楼409室开标一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未勘察现场供应商也可参与本项目,但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数据错误与报价偏差,责任自负。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诚信档案: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 (略) ”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件*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参与多个分包的供应商须按各分包要求单独制作响应文件不可集中胶装。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浦口 (略) 19号
联系人:吴文锦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单位地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杰
电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2024年度浦口 (略) 络租赁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 | ||
行政区域 | 浦口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17: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59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一 | ||
预算金额 | ¥8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浦口 (略) 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杰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2024年度浦口 (略) 络租赁项目 JSZC-*-HCGS-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7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CGS-C2024-0004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2024年度浦口 (略) 络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万元(采购包1:52.*万元;采购包2:3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单项限价为285元/链路/月,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2024年,浦口智能交通1期、2期项目需要租赁裸纤点位151个(含10个应急抢险点位),智能交通3期需要租赁裸纤点位91个(含10个应急抢险点位),详见采购需求。
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各供应商可以参加该项目中一个或多个分包的投标,但为保证整体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同一供应商仅可中该项目中的一个分包。二个分包评标及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均为“分包一(1期、2期)、分包二(3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获取文件前,先联系严工*)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等形式获取,各单位将获取文件登记资料及文件汇款凭证发至邮箱(*@*26.com);(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五、开启时间:2024-08-2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建邺区 嘉业国际城3号楼409室开标一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未勘察现场供应商也可参与本项目,但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数据错误与报价偏差,责任自负。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诚信档案: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 (略) ”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件*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参与多个分包的供应商须按各分包要求单独制作响应文件不可集中胶装。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浦口 (略) 19号
联系人:吴文锦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单位地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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