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 (略) 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价,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 (略) 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废铁出售,最低限价:1395 元/吨。; (002) 二标段:泵(泵头+电
机)出售,最低限价 3422 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废铁出售,最低限价:1395 元/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2 二标段:泵(泵头+电机)出售,最低限价 3422 元/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9 日 13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 (略) 311 会议室( (略) 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
厦 3 楼);长春 (略) 311 会议室( (略) 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厦 3 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 (略) 311 会议室( (略) 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
厦 3 楼);
七、其他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长春 (略) 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经济
技术开 (略) ,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价的方式确定收购人。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 (略) 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
2.2 标段划分:一标段:废铁出售,最低限价:1395 元/吨。
二标段:泵(泵头+电机)出售,最低限价 3422 元/吨。
2.3 招标范围:长春 (略) 废旧物资出售;
2.4 项目地点:经开区;
2.5 合同期限:至 2024 年末;
2.6 服务要求:收购后将现场清理完毕运出;
2.7 本项目各标段可以兼投兼中,即每个合格投标(收购)人可两个标段同时投标,可中两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收购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废旧
物资回收经营许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购买能力,收购人必须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在
合同执行期间,收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购,并提交服务承诺书。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
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 投标人(收购人) (略) 名义签署合同, (略) 名义签署;
3.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收购人)不
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收购人)
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
工在职证明书,并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公告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
人。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收购人)需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统一踏勘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收购人)可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2024 年 8 月 19 日,每日
9:00—11:30 时至 13:00—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送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获
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收购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将压缩包发送至 *@*q.com 邮
箱,同时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
确认,若资料不全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否则其后果自负。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将扫描件
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
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列入①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略) 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
(略) (http://**.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略) 截图并加盖
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并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告日期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 13 时 00 分,递交地点:长
春 (略) 311 会议室( (略) 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厦 3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略) 111 号
联系人:王悦
电 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址: (略) 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厦 3 楼
联系人:张晗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监事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略) 111 号
联 系 人:王悦
电 话:0431-*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 址: 临河街 3300 号
联 系 人: 张晗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 (略) 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价,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 (略) 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废铁出售,最低限价:1395 元/吨。; (002) 二标段:泵(泵头+电
机)出售,最低限价 3422 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废铁出售,最低限价:1395 元/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2 二标段:泵(泵头+电机)出售,最低限价 3422 元/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9 日 13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 (略) 311 会议室( (略) 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
厦 3 楼);长春 (略) 311 会议室( (略) 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厦 3 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 (略) 311 会议室( (略) 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
厦 3 楼);
七、其他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长春 (略) 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经济
技术开 (略) ,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价的方式确定收购人。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 (略) 废旧物资出售单价招标项目;
2.2 标段划分:一标段:废铁出售,最低限价:1395 元/吨。
二标段:泵(泵头+电机)出售,最低限价 3422 元/吨。
2.3 招标范围:长春 (略) 废旧物资出售;
2.4 项目地点:经开区;
2.5 合同期限:至 2024 年末;
2.6 服务要求:收购后将现场清理完毕运出;
2.7 本项目各标段可以兼投兼中,即每个合格投标(收购)人可两个标段同时投标,可中两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收购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废旧
物资回收经营许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购买能力,收购人必须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在
合同执行期间,收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购,并提交服务承诺书。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
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 投标人(收购人) (略) 名义签署合同, (略) 名义签署;
3.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收购人)不
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收购人)
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
工在职证明书,并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公告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
人。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收购人)需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统一踏勘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收购人)可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2024 年 8 月 19 日,每日
9:00—11:30 时至 13:00—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送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获
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收购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将压缩包发送至 *@*q.com 邮
箱,同时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
确认,若资料不全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否则其后果自负。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将扫描件
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
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列入①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略) 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
(略) (http://**.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略) 截图并加盖
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并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告日期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 13 时 00 分,递交地点:长
春 (略) 311 会议室( (略) 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厦 3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略) 111 号
联系人:王悦
电 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址: (略) 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厦 3 楼
联系人:张晗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监事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略) 111 号
联 系 人:王悦
电 话:0431-*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 址: 临河街 3300 号
联 系 人: 张晗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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