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脱贫户培训项目竞争评比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脱贫户培训项目竞争评比公告

中江县2024年脱贫户培训项目,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实施,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2024年脱贫户培训项目。

(二)培训数量:200人

(三)职业(工种):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乡村砌筑工。

(四)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

(五)项目实施标准:

培训时间:按《 (略) 深化项目制培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课程设置为24—80课时,具体培训课时以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定为准。

培训要求: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财政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深化项目制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德人社发〔2023〕60号)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进行培训;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教学场地规范、安全、符合要求;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培训计划、大纲开展理论和实操等教学活动。

二、竞争评比组织人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中江县凯 (略) 东段618号集中办公区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19室

联系电话:0838-*

邮箱:*@*q.com

联系人:曹尔康

三、参评机构

参评机构必 (略) 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参评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许可资质和自身条件,在公告的培训职业(工种)内提出竞争评比申请。

四、资金来源、补贴及拨付

(一)资金来源: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二)补贴标准:按《 (略) 深化项目制培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课时标准费用执行。

(三)补贴资金拨付方式:先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结束经考核通过后,按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中标单位向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请。

五、竞争评比方式

邀请竞争评比。

六、参与竞争评比文件

竞争评比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8份,并附电子文本。竞争评比书所需要的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中江县职业培训竞争评比书有关要求》。

七、竞争评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8月13日):发布2024年创业培训项目竞争评比公告。

(二)报名、初审(8月14日—8月16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由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培训指导股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参评申请书及资质进行初审。

(三)参评(8月19日前):参评培训机构向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递交竞争评比书,逾期不受理。

(四)评比(8月20日9:00-12:00):由中江县人社局、中江县财政局、团县委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比委员会,负责组织竞争评比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派出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评比过程。评比按照附件2《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项目竞争评比评估细则》进行综合评分,按承训机构得分高低及承训能力核定每个承训机构的培训人数。

(五)公示(8月20日-8月26日):在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及中江县人 (略) 对竞争评比结果进行公示。

(六)签订协议(8月2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与拟定培训机构签订附件3《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

八、其他事项

(一)拟定培训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到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签订附件3《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明确任务与职责;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签订协议书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既定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附件3《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的要求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数量、质量和效果。

(三)未尽事宜由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中江县职业培训竞争评比书有关要求》

??????2.《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项目竞争评比评估细则》

??????3.《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中江县2024年脱贫户培训项目,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实施,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2024年脱贫户培训项目。

(二)培训数量:200人

(三)职业(工种):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乡村砌筑工。

(四)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

(五)项目实施标准:

培训时间:按《 (略) 深化项目制培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课程设置为24—80课时,具体培训课时以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定为准。

培训要求: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财政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深化项目制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德人社发〔2023〕60号)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进行培训;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教学场地规范、安全、符合要求;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培训计划、大纲开展理论和实操等教学活动。

二、竞争评比组织人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中江县凯 (略) 东段618号集中办公区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19室

联系电话:0838-*

邮箱:*@*q.com

联系人:曹尔康

三、参评机构

参评机构必 (略) 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参评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许可资质和自身条件,在公告的培训职业(工种)内提出竞争评比申请。

四、资金来源、补贴及拨付

(一)资金来源: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二)补贴标准:按《 (略) 深化项目制培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课时标准费用执行。

(三)补贴资金拨付方式:先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结束经考核通过后,按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中标单位向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请。

五、竞争评比方式

邀请竞争评比。

六、参与竞争评比文件

竞争评比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8份,并附电子文本。竞争评比书所需要的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中江县职业培训竞争评比书有关要求》。

七、竞争评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8月13日):发布2024年创业培训项目竞争评比公告。

(二)报名、初审(8月14日—8月16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由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培训指导股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参评申请书及资质进行初审。

(三)参评(8月19日前):参评培训机构向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递交竞争评比书,逾期不受理。

(四)评比(8月20日9:00-12:00):由中江县人社局、中江县财政局、团县委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比委员会,负责组织竞争评比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派出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评比过程。评比按照附件2《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项目竞争评比评估细则》进行综合评分,按承训机构得分高低及承训能力核定每个承训机构的培训人数。

(五)公示(8月20日-8月26日):在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及中江县人 (略) 对竞争评比结果进行公示。

(六)签订协议(8月2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与拟定培训机构签订附件3《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

八、其他事项

(一)拟定培训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到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签订附件3《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明确任务与职责;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签订协议书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既定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附件3《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的要求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数量、质量和效果。

(三)未尽事宜由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中江县职业培训竞争评比书有关要求》

??????2.《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项目竞争评比评估细则》

??????3.《中江县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