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喀手牵手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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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喀手牵手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F-YY2024(CS)-04-(2)

项目名称:“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一是开展“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二是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 粤喀人民心连心”援疆成果观摩学习交流活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立即策划活动方案,于2024年完成所有活动计划。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六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
(5)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则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 -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疏附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疏附县下曼干西路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域源建设 (略)

地 址: (略) 二环路艾孜则门综合楼五楼502室

联系方式:0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军

电 话:0998-*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F-YY2024(CS)-04-(2)

项目名称:“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一是开展“粤喀手牵手 山海心连心”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二是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 粤喀人民心连心”援疆成果观摩学习交流活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立即策划活动方案,于2024年完成所有活动计划。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六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
(5)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则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 -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疏附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疏附县下曼干西路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域源建设 (略)

地 址: (略) 二环路艾孜则门综合楼五楼502室

联系方式:0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军

电 话: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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