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水保编制、监测与验收服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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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水保编制、监测与验收服务交易公告

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编号:Y**)。

2.项目概况: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项目东起杭行路,西至仁河大道,长度约671米,宽度约24米,总用地面积为1629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主体、综合管线、绿化及交安智能化等工程,投资估算5900万元。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服务。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完成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工作,并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不得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因此,本项目选取中标单位数量2家,其中第一候选人为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和监测服务中标单位,第二候选人为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单位。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3星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和2星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

2、投标人自**日(含)以来完成过合同金额不小于 (略) 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水保方案编制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水保方案编制服务合同复印件,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另须提供经业主盖章证明业绩内容的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3星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和2星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205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和监测服务中标人,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和监测服务中标人,排序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进度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完成。

八、费用计取

本项目收费标准: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价,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取费标准的20%计取,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需进行区级审批的水保方案项目,监测费用按5000元/季收取; (略) 级审批的水保方案项目,监测费用按7000元/季收取。

九、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余杭经 (略)

地 址: (略) 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

电 话:0571-*

联 系 人:兰工


代理机构:杭州 (略)

地 址: (略) 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600号1幢4楼

电 话:0571-*

联 系 人:周工

招标人:浙江余杭经 (略)

**日


公告.pdf
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水保编制、监测与验收服务(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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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编号:Y**)。

2.项目概况: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项目东起杭行路,西至仁河大道,长度约671米,宽度约24米,总用地面积为1629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主体、综合管线、绿化及交安智能化等工程,投资估算5900万元。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服务。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路(仁河大道-杭行路)新建工程完成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工作,并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不得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因此,本项目选取中标单位数量2家,其中第一候选人为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和监测服务中标单位,第二候选人为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单位。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3星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和2星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

2、投标人自**日(含)以来完成过合同金额不小于 (略) 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水保方案编制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水保方案编制服务合同复印件,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另须提供经业主盖章证明业绩内容的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3星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和2星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205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和监测服务中标人,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和监测服务中标人,排序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进度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完成。

八、费用计取

本项目收费标准: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价,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取费标准的20%计取,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需进行区级审批的水保方案项目,监测费用按5000元/季收取; (略) 级审批的水保方案项目,监测费用按7000元/季收取。

九、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余杭经 (略)

地 址: (略) 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

电 话:0571-*

联 系 人:兰工


代理机构:杭州 (略)

地 址: (略) 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600号1幢4楼

电 话:0571-*

联 系 人:周工

招标人:浙江余杭经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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