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2024年电子道尺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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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2024年电子道尺采购公告

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电子道尺”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YGDXJ2024-01)

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月山工务段电子道尺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编码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子道尺

19

合计

19

(三)技术标准或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二、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取得合法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家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

2.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 (略) 关于印发 «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 (略) 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 (略) ( (略) )、中国铁 (略) (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在总公司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信用等级C、D范围内(须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需要相应设备的经营资格;具备一定的技术人员可以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月山工务段;结算单位:月山工务段。

2.交货地点: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材料科。

3.交货时间: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送达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指定地点。运杂费和包装费由中标方负担。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相关规定付款,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5.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标书技术规格的要求,免费培训,配齐使用说明书、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

6.质量保证期相关约定:整机质保期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生非人为原因损坏,由中标方无偿进行修复或更换。中标方应提供报修电话及联系人(人员变动要及时通知),在质量保质期内接到使用方物资损坏通知后,中标方须在24小时内响应,一周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7.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注册并通过审核,以保障后期结算。

8.其他相关要求以附件2询价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其他相关要求以询价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资料包括:询价报价单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资料、服务承诺等相关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询价文件要求)。

2.报价的产品价格为一次性不可变更报价(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等)。

3.报价人必须对“询价物资明细”中的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月山工务段收到报价人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同意询价采购公告所有要求。

4.报价资料必须密封,并于** 日14:00时前直接递交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月山工务段材料科。以资料送达或邮寄到达时间为准,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5.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价。

6.未按交货时间供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询价方工期,询价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赏询价方经济损失,询价方将按供应商 (略) 进行考核。

7.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六、采购规则

1.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不含税为8.07元),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在符合本公告和询价文件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复核并与业务科室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4.资明细中标注的数量为预估值,供应数量会随生产需求调整而变更,按实际用量结算。

七、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0391-*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91-*

名 称: 月山工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博爱县月山工务段材料科

邮 编: *

附件:1技术规格书2询价文件

(略) 月山工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日

,郑州

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电子道尺”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YGDXJ2024-01)

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月山工务段电子道尺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编码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子道尺

19

合计

19

(三)技术标准或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二、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取得合法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家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

2.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 (略) 关于印发 «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 (略) 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 (略) ( (略) )、中国铁 (略) (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在总公司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信用等级C、D范围内(须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需要相应设备的经营资格;具备一定的技术人员可以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月山工务段;结算单位:月山工务段。

2.交货地点: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材料科。

3.交货时间: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送达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指定地点。运杂费和包装费由中标方负担。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相关规定付款,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5.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标书技术规格的要求,免费培训,配齐使用说明书、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

6.质量保证期相关约定:整机质保期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生非人为原因损坏,由中标方无偿进行修复或更换。中标方应提供报修电话及联系人(人员变动要及时通知),在质量保质期内接到使用方物资损坏通知后,中标方须在24小时内响应,一周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7.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注册并通过审核,以保障后期结算。

8.其他相关要求以附件2询价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其他相关要求以询价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资料包括:询价报价单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资料、服务承诺等相关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询价文件要求)。

2.报价的产品价格为一次性不可变更报价(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等)。

3.报价人必须对“询价物资明细”中的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月山工务段收到报价人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同意询价采购公告所有要求。

4.报价资料必须密封,并于** 日14:00时前直接递交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月山工务段材料科。以资料送达或邮寄到达时间为准,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5.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价。

6.未按交货时间供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询价方工期,询价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赏询价方经济损失,询价方将按供应商 (略) 进行考核。

7.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六、采购规则

1.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不含税为8.07元),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在符合本公告和询价文件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中国铁 (略) 月山工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复核并与业务科室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4.资明细中标注的数量为预估值,供应数量会随生产需求调整而变更,按实际用量结算。

七、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0391-*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91-*

名 称: 月山工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博爱县月山工务段材料科

邮 编: *

附件:1技术规格书2询价文件

(略) 月山工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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