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项目采购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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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项目采购工作的公告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项目采购工作的公告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 (略)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的主要机构,截止2023年底,共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21万余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化年建设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办〔2018〕22号)要求:为贯彻执行好相关服务规范,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管理服务,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及加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作为该项目的采购主体,拟通过采购确定一家实力强、有经验、报价合理的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为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提供辅助性服务。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算资金

项目资金预算为15万元(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二、工作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化年建设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办〔2018〕22号)文件要求,为加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所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管理服务,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采用标准信息化手段,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依托数字档案办理业务,减少实体档案翻阅,避免造成档案二次损坏,大幅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与服务水平的目标,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875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数字化加工及RFID化工作,并顺利迁移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系统》。

三、目标要求和承接标准

通过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管理辅助性服务,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依托数字档案办理业务工作提供保障。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公司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审核和资产管理制度,能出具正规合法的服务发票。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六)具备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相关资质。

四、服务期限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月内完成2024年1875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数字化加工及RFID化工作并通过验收后止。

六、采购方式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七、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申报材料需密封完整,封条处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算五个工作日,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点截止。

地点: (略) 民航路229号人力资源中心5楼515室

联系人:崔宇

联系电话:0871-*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日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项目采购工作的公告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 (略)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的主要机构,截止2023年底,共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21万余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化年建设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办〔2018〕22号)要求:为贯彻执行好相关服务规范,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管理服务,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及加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作为该项目的采购主体,拟通过采购确定一家实力强、有经验、报价合理的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为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提供辅助性服务。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算资金

项目资金预算为15万元(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二、工作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化年建设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办〔2018〕22号)文件要求,为加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所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管理服务,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采用标准信息化手段,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依托数字档案办理业务,减少实体档案翻阅,避免造成档案二次损坏,大幅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与服务水平的目标,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875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数字化加工及RFID化工作,并顺利迁移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系统》。

三、目标要求和承接标准

通过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化管理辅助性服务,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依托数字档案办理业务工作提供保障。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公司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审核和资产管理制度,能出具正规合法的服务发票。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六)具备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相关资质。

四、服务期限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月内完成2024年1875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标准数字化加工及RFID化工作并通过验收后止。

六、采购方式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七、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申报材料需密封完整,封条处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算五个工作日,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点截止。

地点: (略) 民航路229号人力资源中心5楼515室

联系人:崔宇

联系电话:0871-*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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