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拟注销乐山岷川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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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拟注销乐山岷川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示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之相关规定,我局作出拟注销 (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现将拟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机构地址

注销原因

(略)

MA64A50E*A1002

赫煜辉

(略) (略) 东段123号

1、非因改建、扩建、迁建等原因已停业超过一年,视为歇业;


2、在医疗机构校验期限和限期补办医疗机构校验期限内未提交2023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申请。

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 (略) 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反映,并提出是否要求举行听证。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833-* 联系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1169号


(略) 中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14日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之相关规定,我局作出拟注销 (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现将拟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机构地址

注销原因

(略)

MA64A50E*A1002

赫煜辉

(略) (略) 东段123号

1、非因改建、扩建、迁建等原因已停业超过一年,视为歇业;


2、在医疗机构校验期限和限期补办医疗机构校验期限内未提交2023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申请。

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 (略) 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反映,并提出是否要求举行听证。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833-* 联系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1169号


(略) 中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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