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4S店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4S店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北镇
一、招标条件
本 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4S店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2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租赁单位:*.5元,招标人为 (略) 西青区中北镇邢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项
2.2.建设地址: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4S店租赁项目
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4S店地块出租
2.4.计划工期要求:租赁期限3年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4S店租赁项目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A. 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7.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 (略) 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14 09:00:00至2024-08-21 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1)现场领取(2)添加微信获取,要求如下:①添加微信号dailijigou备注:项目名称②投标人将填写完成后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上述微信。③复核信息无误后,投标人支付文件费后发送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4 14: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 (略) 北辰 (略) 57号底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04 14:00:00
开标地点: (略) 北辰 (略) 57号底商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西青区中北镇邢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西青区中北镇邢庄子村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宇通可信 (略)
地址: (略) 北辰 (略) 57号底商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编号:E*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北镇
一、招标条件
本 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4S店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2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租赁单位:*.5元,招标人为 (略) 西青区中北镇邢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项
2.2.建设地址: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4S店租赁项目
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4S店地块出租
2.4.计划工期要求:租赁期限3年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邢庄子村卉康道7号4S店租赁项目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A. 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7.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 (略) 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14 09:00:00至2024-08-21 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1)现场领取(2)添加微信获取,要求如下:①添加微信号dailijigou备注:项目名称②投标人将填写完成后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上述微信。③复核信息无误后,投标人支付文件费后发送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4 14: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 (略) 北辰 (略) 57号底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04 14:00:00
开标地点: (略) 北辰 (略) 57号底商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西青区中北镇邢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西青区中北镇邢庄子村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宇通可信 (略)
地址: (略) 北辰 (略) 57号底商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