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项目安全预评价增加危险货物作业货种第二次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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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项目安全预评价增加危险货物作业货种第二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 (略) 大铲湾 (略) 项目编号:DC-2024-XM20-GCFW-012
项目名称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项目安全预评价(增加危险货物作业货种)
项目编号 DC-2024-XM20-GCFW-012
征集开始时间 ** 17:00 征集结束时间 ** 09: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10
采购单位 (略) 大铲湾 (略)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8766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项目拟建设20万吨级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一座,设计吞吐量150万TEU,设危险品堆场一处。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工作内容包括如下:根据*方提供《可研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与《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组织评审并配合后续报批报建工作。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7.资信材料;
8.近五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9.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报价函
报价要求 不超过90000元(含税)。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备注
项目附件
,深圳
征集单位: (略) 大铲湾 (略) 项目编号:DC-2024-XM20-GCFW-012
项目名称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项目安全预评价(增加危险货物作业货种)
项目编号 DC-2024-XM20-GCFW-012
征集开始时间 ** 17:00 征集结束时间 ** 09: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10
采购单位 (略) 大铲湾 (略)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8766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项目拟建设20万吨级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一座,设计吞吐量150万TEU,设危险品堆场一处。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工作内容包括如下:根据*方提供《可研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与《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组织评审并配合后续报批报建工作。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7.资信材料;
8.近五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9.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报价函
报价要求 不超过90000元(含税)。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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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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