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分局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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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分局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资格后审

编号:NJHW-*-1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分局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分局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浦口区江浦街道黄山岭路19号

 规模:

执法办案管理、周界安保、涉案财物管理、案卷管理、综合布线、网络通信等智能化系统

 建设工期:

90日历天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智能化设备采购

 数量:

一批

 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

(略) 浦口区江浦街道黄山岭路19号

 交货期: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其他要求: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至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b.本项目是集合型的设备采购,不对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做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8081)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址:

(略) 浦口区

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14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余警官

联系人:

杨洋

电话:

025-*

电话:

02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附件: http://**:8081/Auhttp://**-A219-4CEA-AEE1-BFC5201F94C0
预审文件下载: Prehttp://**:8081/Auhttp://**-7BA1-4370-9974-*E5223E
招标文件下载: http://**:8081/Auhttp://**-7BA1-4370-9974-*E5223E

资格后审

编号:NJHW-*-1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分局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分局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浦口区江浦街道黄山岭路19号

 规模:

执法办案管理、周界安保、涉案财物管理、案卷管理、综合布线、网络通信等智能化系统

 建设工期:

90日历天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智能化设备采购

 数量:

一批

 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

(略) 浦口区江浦街道黄山岭路19号

 交货期: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其他要求: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至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b.本项目是集合型的设备采购,不对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做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8081)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安局浦口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址:

(略) 浦口区

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14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余警官

联系人:

杨洋

电话:

025-*

电话:

02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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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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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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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附件: http://**:8081/Auhttp://**-A219-4CEA-AEE1-BFC5201F94C0
预审文件下载: Prehttp://**:8081/Auhttp://**-7BA1-4370-9974-*E522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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