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项目名称: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编号:SZSJ0703G*

3.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①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以此为准。

请他内容不变。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4.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04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松北区中源大道5717号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 :*

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项目名称: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编号:SZSJ0703G*

3.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①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以此为准。

请他内容不变。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4.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04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松北区中源大道5717号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