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协同办公系统升级及功能改造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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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协同办公系统升级及功能改造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锦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师范大学 2024 年协同办公系统升级及功能改造优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校内预算35.2 万元,招标人为四川师范大学。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将当前办公系统版本升级至最新版本,通过升级实现系统技术
架构提升、控件调用优化、兼容性提升、流程优化、业务/系统集成支持提升、待办消息提
醒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师范大学 2024 年协同办公系统升级及功能改造优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四川师范大学 2024 年协同办公系统升级及功能改造优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等资料发至邮箱 *@*q.com,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将报
名登记表(含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方式)和磋商文件发至供应商邮箱。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
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
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本人身份证明。(注:以上资料均加盖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K 区 15 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K 区 15 栋
七、其他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
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师范大学
地 址: (略) 锦江区静安路 5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K 区 15 栋
联 系 人: 游女士
电 话: 028-*
电子邮件: /
"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锦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师范大学 2024 年协同办公系统升级及功能改造优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校内预算35.2 万元,招标人为四川师范大学。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将当前办公系统版本升级至最新版本,通过升级实现系统技术
架构提升、控件调用优化、兼容性提升、流程优化、业务/系统集成支持提升、待办消息提
醒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师范大学 2024 年协同办公系统升级及功能改造优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四川师范大学 2024 年协同办公系统升级及功能改造优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等资料发至邮箱 *@*q.com,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将报
名登记表(含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方式)和磋商文件发至供应商邮箱。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
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
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本人身份证明。(注:以上资料均加盖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K 区 15 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K 区 15 栋
七、其他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
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师范大学
地 址: (略) 锦江区静安路 5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K 区 15 栋
联 系 人: 游女士
电 话: 028-*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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