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育红路办公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育红路办公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育红路办公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育红路办公楼修缮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育红路办公楼 (2)建设规模: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育红路办公楼修缮工程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6)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6.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 (略) 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6.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运河区旭弘大厦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持(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同类独立法人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注:前述第(1)、(2)项必须提供,第(3)项为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请同时携带营业执照或同类独立法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地点为 (略) 运河区旭弘大厦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付费主体: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书面提出, (略) , (略) 运河区旭弘大厦,杨永丽,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纪律检查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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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育红路办公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育红路办公楼修缮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育红路办公楼 (2)建设规模: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育红路办公楼修缮工程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6)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6.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 (略) 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6.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运河区旭弘大厦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持(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同类独立法人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注:前述第(1)、(2)项必须提供,第(3)项为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请同时携带营业执照或同类独立法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地点为 (略) 运河区旭弘大厦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付费主体: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书面提出, (略) , (略) 运河区旭弘大厦,杨永丽,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纪律检查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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