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波治疗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意向公开/第1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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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波治疗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意向公开/第1包招标公告



为充分调查了解时长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冲击波治疗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冲击波治疗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三、项目预算:

*

四、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五、拟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军队物资供应商管理规定对投标主体资格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商独资、合资或控股的国内生产制造或销售型企业;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成立并从事本行业不少于3年;

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书面建议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2、建议人和备件一人的名称,建议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3、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资料;4提起建议的日期。(上述材料制作成PDF文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意向公示日期

2024年8月14日至20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助理

移动电话:*

邮箱:*@*26.com




为充分调查了解时长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冲击波治疗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冲击波治疗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三、项目预算:

*

四、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五、拟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军队物资供应商管理规定对投标主体资格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商独资、合资或控股的国内生产制造或销售型企业;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成立并从事本行业不少于3年;

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书面建议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2、建议人和备件一人的名称,建议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3、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资料;4提起建议的日期。(上述材料制作成PDF文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意向公示日期

2024年8月14日至20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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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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