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8 月 28日 13: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C* 项目名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整 最高限价:*元整 采购需求:《 (略) (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溪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协助评审、评审后修改完善、协助报审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 2024年8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至11:30 ,下午 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 (略) 方式:*@*取招标文件或现场报名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8 月 28日 13:00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 (略) (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 8 月 28日 13: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 (略) (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明山 (略) 688号客运管理处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溪城工程 (略) 地址: (略) 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溪城工程 (略) 账 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 话:*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8 月 28日 13: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C* 项目名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整 最高限价:*元整 采购需求:《 (略) (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溪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协助评审、评审后修改完善、协助报审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 2024年8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至11:30 ,下午 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 (略) 方式:*@*取招标文件或现场报名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8 月 28日 13:00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 (略) (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 8 月 28日 13: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 (略) (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明山 (略) 688号客运管理处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溪城工程 (略) 地址: (略) 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溪城工程 (略) 账 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 话:*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