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融雪剂I型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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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融雪剂I型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 (略) (略) 2024年度融雪剂I型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 (略) (略) 2024年度融雪剂I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冬季发生降雪、冻雨、霜等天气情况严重影 (略) 通行安全,现根据招标人年度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拟对融雪剂I型进行采购,加大冬季除雪作业力度,保通保畅。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融雪剂I型的生产、包装、运输、交付、验收、配合检测及储存,产品售后服务保障。I型融雪剂成分中盐含量应由自然形成的海盐、湖盐、矿盐组成,禁止供应化工固废盐或危废盐所生产的造粒及粉末状产品。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融雪剂I型预计采购数量约为10.*吨,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区域名称

使用单位

2024年冬季计划

金额(万元)

2025年春季计划

金额(万元)

1

南部地区

大连分公司

155.75

244.75

金普分公司

89.00

133.50

营口分公司

155.75

44.50

盘锦分公司

124.60

124.60

鞍山分公司

133.50

133.50

2

北部地区

沈抚分公司

211.50

211.50

铁岭分公司

282.00

197.40

本溪分公司

235.00

211.50

3

中部地区

辽阳分公司

112.50

180.00

丹东分公司

112.50

157.50

桃仙分公司

180.00

135.00

沈阳分公司

225.00

157.50

4

西部地区

锦州分公司

91.80

91.80

(略)

22.95

91.80

朝阳分公司

183.60

45.90

阜新分公司

229.50

91.80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按批次运输,除招标人对供货时间特别要求外,每批次完成供货时间不得超过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的投标人可以为融雪剂I型的生产商,也可以为融雪剂I型的代理商,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当投标人为融雪剂I型生产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1~7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法人资格

生产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财务能力

1、生产商2021~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2、生产商2023年的营业收入大于*元。

3

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必须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内能够证明拟提供的融雪剂Ⅰ型(防滑盐)合格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带★质量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要求:

★氯化钠含量≥92%;

★水份≤5%;

★粒度90%粒度3-10mm;

★水不溶物≤1%。

4

类似供货

经验

近3年(2021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采购单位直接供应融雪剂Ⅰ型(防滑盐、工业盐、融雪盐、融雪剂)销售业绩,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5000吨(生产商直接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供货)。

注: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政府采购”或“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 (略) 站的中标公示页的彩色影印件。

5

仓储及运输能力

省内经营场地设有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融雪剂Ⅰ型库房(非露天),并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能力。

注:库房为自有的,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库房为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期包含本除雪作业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的租赁意向协议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彩色影印件)。

6

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7

企业信誉

生产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以来)生产商单位、个人(指生产商法定代表人、生产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投标人为融雪剂I型代理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8~14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8

产品代理授权

具有生产商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且生产商满足上述1~3条对融雪剂Ⅰ型生产商的要求。

9

法人资格

代理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

财务能力

1、代理商2021~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2、代理商2023年的营业收入大于*元。

11

类似供货

经验

近3年(2021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采购单位直接供应融雪剂Ⅰ型(防滑盐、工业盐、融雪盐、融雪剂)销售业绩,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5000吨(代理商直接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

注: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政府采购”或“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 (略) 站的中标公示页的彩色影印件。

12

仓储及运输能力

省内经营场地设有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融雪剂Ⅰ型库房(非露天),并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能力。

注:库房为自有的,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库房为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期包含本除雪作业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的租赁意向协议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彩色影印件)。

13

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14

企业信誉

代理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以来)生产商单位、代理商单位、个人(指生产商法定代表人、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代理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对 4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同一品牌的融雪剂I型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销售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融雪剂I型生产商和其销售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5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 (略) 网站》(https://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http://http://**)、《中国 (略) 》(http://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 (略) (略)

地 址: (略) 和平 (略) 19*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季先生

电 话:024-*

传 真:024-*

招标代理: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李先生、马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件:*@*26.com

辽宁 (略) (略) 2024年度融雪剂I型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 (略) (略) 2024年度融雪剂I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冬季发生降雪、冻雨、霜等天气情况严重影 (略) 通行安全,现根据招标人年度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拟对融雪剂I型进行采购,加大冬季除雪作业力度,保通保畅。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融雪剂I型的生产、包装、运输、交付、验收、配合检测及储存,产品售后服务保障。I型融雪剂成分中盐含量应由自然形成的海盐、湖盐、矿盐组成,禁止供应化工固废盐或危废盐所生产的造粒及粉末状产品。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融雪剂I型预计采购数量约为10.*吨,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区域名称

使用单位

2024年冬季计划

金额(万元)

2025年春季计划

金额(万元)

1

南部地区

大连分公司

155.75

244.75

金普分公司

89.00

133.50

营口分公司

155.75

44.50

盘锦分公司

124.60

124.60

鞍山分公司

133.50

133.50

2

北部地区

沈抚分公司

211.50

211.50

铁岭分公司

282.00

197.40

本溪分公司

235.00

211.50

3

中部地区

辽阳分公司

112.50

180.00

丹东分公司

112.50

157.50

桃仙分公司

180.00

135.00

沈阳分公司

225.00

157.50

4

西部地区

锦州分公司

91.80

91.80

(略)

22.95

91.80

朝阳分公司

183.60

45.90

阜新分公司

229.50

91.80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按批次运输,除招标人对供货时间特别要求外,每批次完成供货时间不得超过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的投标人可以为融雪剂I型的生产商,也可以为融雪剂I型的代理商,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当投标人为融雪剂I型生产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1~7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法人资格

生产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财务能力

1、生产商2021~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2、生产商2023年的营业收入大于*元。

3

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必须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内能够证明拟提供的融雪剂Ⅰ型(防滑盐)合格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带★质量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要求:

★氯化钠含量≥92%;

★水份≤5%;

★粒度90%粒度3-10mm;

★水不溶物≤1%。

4

类似供货

经验

近3年(2021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采购单位直接供应融雪剂Ⅰ型(防滑盐、工业盐、融雪盐、融雪剂)销售业绩,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5000吨(生产商直接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供货)。

注: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政府采购”或“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 (略) 站的中标公示页的彩色影印件。

5

仓储及运输能力

省内经营场地设有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融雪剂Ⅰ型库房(非露天),并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能力。

注:库房为自有的,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库房为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期包含本除雪作业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的租赁意向协议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彩色影印件)。

6

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7

企业信誉

生产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以来)生产商单位、个人(指生产商法定代表人、生产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投标人为融雪剂I型代理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8~14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8

产品代理授权

具有生产商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且生产商满足上述1~3条对融雪剂Ⅰ型生产商的要求。

9

法人资格

代理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

财务能力

1、代理商2021~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2、代理商2023年的营业收入大于*元。

11

类似供货

经验

近3年(2021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采购单位直接供应融雪剂Ⅰ型(防滑盐、工业盐、融雪盐、融雪剂)销售业绩,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5000吨(代理商直接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

注: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政府采购”或“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 (略) 站的中标公示页的彩色影印件。

12

仓储及运输能力

省内经营场地设有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融雪剂Ⅰ型库房(非露天),并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能力。

注:库房为自有的,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库房为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期包含本除雪作业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的租赁意向协议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彩色影印件)。

13

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14

企业信誉

代理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以来)生产商单位、代理商单位、个人(指生产商法定代表人、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代理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对 4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同一品牌的融雪剂I型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销售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融雪剂I型生产商和其销售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5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 (略) 网站》(https://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http://http://**)、《中国 (略) 》(http://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 (略) (略)

地 址: (略) 和平 (略) 19*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季先生

电 话:024-*

传 真:024-*

招标代理: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李先生、马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件:*@*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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