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东丽区2024年度增量土地方案策划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东丽区2024年度增量土地方案策划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东丽区2024年度增量土地方案策划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24-C-00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发布来源: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东丽区2024年度增量土地方案策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4-C-0004 项目名称:东丽区2024年度增量土地方案策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5.*元 最高限价:34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型、微型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联合体组织,监狱企业等同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相同。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联合体组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相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三)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级或以上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级或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备案要求的评估机构,提供由省级或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情况函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须提供由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一)的所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3.须由联合体主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联合体主体方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联合体主体方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4.联合体主体方须负责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协议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中附件1”),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5.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下的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到 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领取 方式: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 (略)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YGP-2024-C-0004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陈塘园区支行 银行帐号:*306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63.com, (略) 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HYGP-2024-C-0004报名信息。 (4) (略) 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 (略) 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观塘大厦)1号楼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 (略) 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观塘大厦)1号楼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 (略) 东丽开 (略) 增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河 (略) 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观塘大厦)1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艳慧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 (略) 2024年08月15日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东丽区2024年度增量土地方案策划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24-C-00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发布来源: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东丽区2024年度增量土地方案策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4-C-0004 项目名称:东丽区2024年度增量土地方案策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5.*元 最高限价:34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型、微型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联合体组织,监狱企业等同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相同。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联合体组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相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三)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级或以上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级或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备案要求的评估机构,提供由省级或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情况函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须提供由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一)的所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3.须由联合体主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联合体主体方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联合体主体方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4.联合体主体方须负责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协议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中附件1”),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5.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下的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到 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领取 方式: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 (略)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YGP-2024-C-0004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陈塘园区支行 银行帐号:*306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63.com, (略) 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HYGP-2024-C-0004报名信息。 (4) (略) 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 (略) 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观塘大厦)1号楼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 (略) 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观塘大厦)1号楼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 (略) 东丽开 (略) 增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河 (略) 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观塘大厦)1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艳慧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 (略) 2024年0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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