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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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米林市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米发改【2024】18号文件批准实施,招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兴边富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核定建设内容:新建混凝土缝隙坝1座,导流堤1座,排导槽1006m,固底工程1项,原有改造桥涵1项,混凝土栏杆992.61m,绿化景观1项;并配套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 (略) ;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兴边富民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4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关注项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0时00分至**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日00时00分至**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日09时 4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8.2参与本项目的企业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除企业有被限制经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均认可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8.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要求。

8.5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樾明 (略)

办公地址: (略) 巴宜区尚城花园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代先生

米林市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米发改【2024】18号文件批准实施,招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兴边富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核定建设内容:新建混凝土缝隙坝1座,导流堤1座,排导槽1006m,固底工程1项,原有改造桥涵1项,混凝土栏杆992.61m,绿化景观1项;并配套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 (略) ;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兴边富民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4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关注项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0时00分至**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日00时00分至**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日09时 4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8.2参与本项目的企业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除企业有被限制经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均认可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8.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要求。

8.5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联 系 人: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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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樾明 (略)

办公地址: (略) 巴宜区尚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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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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