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日常运维管理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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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日常运维管理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日常运维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略) 沈 (略) 3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日常运维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包括COD在线监测仪运营维护(含药剂、报表、配件等)、氨氮在线监测仪运营维护(含药剂、报表、配件等)、每月比对检测服务(COD、氨氮)等,满足在维修设备时所需各种零配件的供应要求(免收人工费)。(具体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合同期内采购人对服务方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直至三年结束。(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环境监测设施运营服务资质一级或国家二级及以上;(2)设运营组长1人及运维工程师2人,持“自动监控(污废水)运行工”证书上岗。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22日16时30分。

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本项目要求相关资质、信用记录等)*@*26.com,文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命名。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向通过报名资质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 (略) ( (略) 沈 (略) 33号)

七、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 (略) ( (略) 沈 (略) 3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辽 (略)

地址: (略) 沈 (略) 33号

联系电话:0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辽 (略) 供应商黑名单。

2.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是否邀请已报名供应商参与后续流程由辽 (略) 决定,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原因解释。

3.本次为辽 (略) 内部采购,非政府采购或招标活动,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辽 (略)

2024年8月16日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日常运维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略) 沈 (略) 3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日常运维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包括COD在线监测仪运营维护(含药剂、报表、配件等)、氨氮在线监测仪运营维护(含药剂、报表、配件等)、每月比对检测服务(COD、氨氮)等,满足在维修设备时所需各种零配件的供应要求(免收人工费)。(具体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合同期内采购人对服务方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直至三年结束。(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环境监测设施运营服务资质一级或国家二级及以上;(2)设运营组长1人及运维工程师2人,持“自动监控(污废水)运行工”证书上岗。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22日16时30分。

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本项目要求相关资质、信用记录等)*@*26.com,文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命名。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向通过报名资质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 (略) ( (略) 沈 (略) 33号)

七、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 (略) ( (略) 沈 (略) 3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辽 (略)

地址: (略) 沈 (略) 33号

联系电话:0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辽 (略) 供应商黑名单。

2.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是否邀请已报名供应商参与后续流程由辽 (略) 决定,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原因解释。

3.本次为辽 (略) 内部采购,非政府采购或招标活动,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辽 (略)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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