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桶装饮用水定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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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桶装饮用水定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北京环亚恒信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 (略) 长春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桶装饮用水定点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JLHYHX-*

3.招标人名称:中国 (略) 长春分行

4.项目预算:预计3年共*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5.服务期:3年

6.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

8.本次招标内容为:桶装饮用水定点供应,满足长春分行全辖及辖属各支行所需的桶装饮用水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9.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10.招标说明: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及价格进行评审,并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最终的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桶装饮用水定点项目二次中标(入围)供应商。

1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规模及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不为负;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应具备长春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4)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在工行开立结算账户,或承诺可以在工行开户,用于进行后续资金结算;

(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在“中国 (略) ”(http://**)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廉洁承诺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2.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仅支持公对公转账,个人转款无效,付款方式附后。

(3)获取地点、方式: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q.com,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_文件购买”:
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③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④须提供汇款单扫描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包号。

(4)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q.com。

13.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1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前递交至北京环亚恒信 (略) 会议室( (略) 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六楼(南北智慧酒店进入))。迟到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会于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在北京环亚恒信 (略) 会议室( (略) 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六楼(南北智慧酒店进入))举行。

15.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采 (略) 》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环亚恒信 (略)

地址: (略) 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

联系人:张磊

联系方式:0431-*

收款人全称:北京环亚恒信 (略) (略)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账 号:*3636

行号:*


招标公告

北京环亚恒信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 (略) 长春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桶装饮用水定点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JLHYHX-*

3.招标人名称:中国 (略) 长春分行

4.项目预算:预计3年共*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5.服务期:3年

6.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

8.本次招标内容为:桶装饮用水定点供应,满足长春分行全辖及辖属各支行所需的桶装饮用水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9.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10.招标说明: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及价格进行评审,并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最终的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桶装饮用水定点项目二次中标(入围)供应商。

1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规模及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不为负;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应具备长春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4)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在工行开立结算账户,或承诺可以在工行开户,用于进行后续资金结算;

(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在“中国 (略) ”(http://**)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廉洁承诺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2.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仅支持公对公转账,个人转款无效,付款方式附后。

(3)获取地点、方式: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q.com,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_文件购买”:
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③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④须提供汇款单扫描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包号。

(4)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q.com。

13.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1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前递交至北京环亚恒信 (略) 会议室( (略) 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六楼(南北智慧酒店进入))。迟到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会于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在北京环亚恒信 (略) 会议室( (略) 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六楼(南北智慧酒店进入))举行。

15.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采 (略) 》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环亚恒信 (略)

地址: (略) 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

联系人:张磊

联系方式:0431-*

收款人全称:北京环亚恒信 (略) (略)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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