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大红岭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环境自行检测项目
平安区大红岭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环境自行检测项目
平安区大红岭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平安区大红岭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平安区大红岭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盈达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按照排污许可证频次要求开展检测,并完成季度执行报告和年度执行报告,自行检测完毕后及时上传数据,并编写出大红岭2024年自行监测方案。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1采购范围: (略) 平安区大红岭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排污许可证频次要求开展季度和年度环境检测服务,并提供自行检测成果报告。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 (略) 平安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或其承检实验室具有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的需要(提供承诺函)。
(2) 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环境检测项目业绩。
(4) 信誉要求:1)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信用报告;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参与投标;2)供应商提供中国 (略) 截图,不接受有行贿受贿不良记录的参与投标;注:网页截图为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
(5)试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需要
(6)其他要求: 依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生发(2021)301号文件要求,省外检测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青海省省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青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报备登记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应满足本条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 23 日,每日上午 00:00时至 12:00时,下午12:30时至 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http://**采购文件领取菜单领取采购文件(详细地址)。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为: (略) 投标客户端,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新点 (略) 》、《中 (略) 》、《》 上发布。
(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应在中国 (略) 发布,或者通过省级电子 (略) 在中国 (略) 发布。)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盈达 (略)
地 址: (略) 平安区 地 址: (略) 城中区万科时代都会B区32栋17楼*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972-* 电 话:0971-*
传 真: 传 真:097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 08 月 16 日
平安区大红岭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平安区大红岭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平安区大红岭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盈达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按照排污许可证频次要求开展检测,并完成季度执行报告和年度执行报告,自行检测完毕后及时上传数据,并编写出大红岭2024年自行监测方案。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1采购范围: (略) 平安区大红岭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排污许可证频次要求开展季度和年度环境检测服务,并提供自行检测成果报告。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 (略) 平安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或其承检实验室具有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的需要(提供承诺函)。
(2) 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环境检测项目业绩。
(4) 信誉要求:1)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信用报告;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参与投标;2)供应商提供中国 (略) 截图,不接受有行贿受贿不良记录的参与投标;注:网页截图为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
(5)试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需要
(6)其他要求: 依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生发(2021)301号文件要求,省外检测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青海省省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青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报备登记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应满足本条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 23 日,每日上午 00:00时至 12:00时,下午12:30时至 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http://**采购文件领取菜单领取采购文件(详细地址)。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为: (略) 投标客户端,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新点 (略) 》、《中 (略) 》、《》 上发布。
(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应在中国 (略) 发布,或者通过省级电子 (略) 在中国 (略)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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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盈达 (略)
地 址: (略) 平安区 地 址: (略) 城中区万科时代都会B区32栋17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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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殷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972-* 电 话:0971-*
传 真: 传 真:097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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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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