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殡仪馆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清远市殡仪馆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殡仪馆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方指派律师担任*方常年法律顾问,实行不定期上门服务的工作制度,一般日常服务 (略) (包括电子邮件、手机及固定电话通信及传真等)的方式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承办律师不能前往*方提供服务时,*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其暂时提供服务,*方应予以接洽。根据*方需要,有责任协助*方对其单位的职工、主管进行法制宣传及辅导(一年不少于二次)。但*方须提前预约,让*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 *方指派律师担任*方常年法律顾问,实行不定期上门服务的工作制度,一般日常服务 (略) (包括电子邮件、手机及固定电话通信及传真等)的方式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承办律师不能前往*方提供服务时,*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其暂时提供服务,*方应予以接洽。根据*方需要,有责任协助*方对其单位的职工、主管进行法制宣传及辅导(一年不少于二次)。但*方须提前预约,让*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 1 | 25,000 | 年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6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1、随时接受*方提出的与*方业务上有关的法律咨询,依据法律进行解答,并提供法律上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可代为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方需要,有责任协助*方对其单位的职工、主管进行法制宣传及辅导(一年不少于二次)。但*方须提前预约,让*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参与*方对重大合同的洽谈、草拟、审查、签约活动。必要时,可为*方参与签约进行律师见证,或代*方进行对外的实体考察。 4、参与*方主持的重大合同等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当*方发生重大民事纠纷案件(涉及仲裁或诉讼)时,*方应优先代理,并按律师收费标准范围内从低(最低按五折)收费。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谢良 *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2024年08月16日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殡仪馆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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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指派律师担任*方常年法律顾问,实行不定期上门服务的工作制度,一般日常服务 (略) (包括电子邮件、手机及固定电话通信及传真等)的方式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承办律师不能前往*方提供服务时,*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其暂时提供服务,*方应予以接洽。根据*方需要,有责任协助*方对其单位的职工、主管进行法制宣传及辅导(一年不少于二次)。但*方须提前预约,让*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 *方指派律师担任*方常年法律顾问,实行不定期上门服务的工作制度,一般日常服务 (略) (包括电子邮件、手机及固定电话通信及传真等)的方式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承办律师不能前往*方提供服务时,*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其暂时提供服务,*方应予以接洽。根据*方需要,有责任协助*方对其单位的职工、主管进行法制宣传及辅导(一年不少于二次)。但*方须提前预约,让*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 1 | 25,000 | 年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6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1、随时接受*方提出的与*方业务上有关的法律咨询,依据法律进行解答,并提供法律上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可代为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方需要,有责任协助*方对其单位的职工、主管进行法制宣传及辅导(一年不少于二次)。但*方须提前预约,让*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参与*方对重大合同的洽谈、草拟、审查、签约活动。必要时,可为*方参与签约进行律师见证,或代*方进行对外的实体考察。 4、参与*方主持的重大合同等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当*方发生重大民事纠纷案件(涉及仲裁或诉讼)时,*方应优先代理,并按律师收费标准范围内从低(最低按五折)收费。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谢良 *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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