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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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Y-2024-20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6日 发布来源: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2024-200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5.3338万元
最高限价:305.333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7.8879 37.8879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2包 61.4414 61.4414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3包 76.5087 76.5087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4包 59.9188 59.9188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5包 42.6854 42.6854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6包 26.8916 26.8916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向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的提供备案证明 (略) 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平台查询备案信息(有效证书复印件或备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2.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4.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到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201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2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为6包,兼投不兼中。按第1包至第6包顺序评审,若某供应商在1包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则按包号顺序成为第1包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不再参与第2包评审,以此类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 (略) 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允(天津) (略)
地址: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2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洋、李雅雯、安东尼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公允(天津) (略)

2024年08月16日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Y-2024-20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6日 发布来源: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2024-200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5.3338万元
最高限价:305.333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7.8879 37.8879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2包 61.4414 61.4414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3包 76.5087 76.5087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4包 59.9188 59.9188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5包 42.6854 42.6854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6包 26.8916 26.8916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向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的提供备案证明 (略) 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平台查询备案信息(有效证书复印件或备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2.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4.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到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201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2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为6包,兼投不兼中。按第1包至第6包顺序评审,若某供应商在1包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则按包号顺序成为第1包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不再参与第2包评审,以此类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 (略) 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允(天津) (略)
地址: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大厦2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洋、李雅雯、安东尼
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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