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实训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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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实训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实训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19 至 2024-08-23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李佳丽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实训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实训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实训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661,245
采购需求:

早期教育专业产教融合实训中心能够对接早期教育专业学生所必备的幼儿安全防护模块 、幼儿生活照料模块、 幼儿身心发展评价模块 、幼儿日常保健模块和幼儿早期发展模块 。如婴幼儿盥洗用具 、软毛牙刷及齿模 、毛巾等用于幼儿盥洗实践, 奶粉 、奶瓶等用于幼儿喂奶实践 。 同时对接幼儿早期教育技能可实现将教育信息化技术与早期教育专业内容相融合, 推进教师教育信息技术水平的提升,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打造早期教育专业学生的岗位能力及育婴员资格证书考核实践基地。同时,实训室通过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能够开启学生的动手意识,增强学习的参与度, 激发学习兴趣, 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实践效率。教学软件为教师提供了颗粒化教学支撑,提供线上线下理事一体化教学的信息化载体。课实现对接大赛、对接婴幼儿照护的理实一体化大批量、网络化、集中实训:教学软件、教学硬件、信息化的教学技术融为一体,可满足翻转课堂、教学新模式的实现与应用,真正实现运用信息化的教学方式来提升教学效果。同时实现学生翻转课堂、个性化、碎片化学习模式可 (略) 络内实现线上大批量、网络化、集中化、数字化学习实践、线下实体结一体化的实训教学应用。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内建设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六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 (略) 细 (略) 40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细河区民族街*217-3-2门
联系方式: 0418-*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佳丽
电 话: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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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实训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19 至 2024-08-23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李佳丽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实训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实训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实训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661,245
采购需求:

早期教育专业产教融合实训中心能够对接早期教育专业学生所必备的幼儿安全防护模块 、幼儿生活照料模块、 幼儿身心发展评价模块 、幼儿日常保健模块和幼儿早期发展模块 。如婴幼儿盥洗用具 、软毛牙刷及齿模 、毛巾等用于幼儿盥洗实践, 奶粉 、奶瓶等用于幼儿喂奶实践 。 同时对接幼儿早期教育技能可实现将教育信息化技术与早期教育专业内容相融合, 推进教师教育信息技术水平的提升,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打造早期教育专业学生的岗位能力及育婴员资格证书考核实践基地。同时,实训室通过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能够开启学生的动手意识,增强学习的参与度, 激发学习兴趣, 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实践效率。教学软件为教师提供了颗粒化教学支撑,提供线上线下理事一体化教学的信息化载体。课实现对接大赛、对接婴幼儿照护的理实一体化大批量、网络化、集中实训:教学软件、教学硬件、信息化的教学技术融为一体,可满足翻转课堂、教学新模式的实现与应用,真正实现运用信息化的教学方式来提升教学效果。同时实现学生翻转课堂、个性化、碎片化学习模式可 (略) 络内实现线上大批量、网络化、集中化、数字化学习实践、线下实体结一体化的实训教学应用。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内建设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六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 (略) 细 (略) 40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细河区民族街*217-3-2门
联系方式: 0418-*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佳丽
电 话: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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