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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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我 (略) (略)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
采购人 (略) (略)
投资审批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平方米(*.27平方米)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 1.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规范、标准和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全部相关工作,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2.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项目完工后提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具体步骤如下:(1)组织召开验收会议;(2)验收合格后,应当在官网或公示栏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等,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最终顺利通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取得验收备案回执。 3.负责跟进行政审批机关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等相关工作,并组织相关评审工作。 4.采购人要求办理的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一)资格要求 1.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同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 (2)市外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7〕19 号的规定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根据附件格式要求选择其一进行填写。 (二)业绩及要求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至少需提交3个独立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业绩证明(可提供3个同时包含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的业绩,也可提供3个独立的方案编制和3个独立的验收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主要页面扫描件与项目批复及验收备案意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从正式委托之日起( (略) 上载明中标时间的第二天开始起算),中标单位应在20个日历天之内按规定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送审;送审之日起,20个日历天之内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若因项目情况复杂等非中标人原因确需延长时间的,须书面征求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时间。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含税包干价 7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 )作为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的85%作为最低限价,包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所发生的的一切费用。
选取方式 择优+竞价
需规避机构 *655
规避原因 采购人
选取时间 **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略) (略) (*)
采购需求书下载 0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采购说明- (略) (略) (略) 区二期工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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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见原网站

我 (略) (略)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
采购人 (略) (略)
投资审批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平方米(*.27平方米)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 1.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规范、标准和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全部相关工作,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2.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项目完工后提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具体步骤如下:(1)组织召开验收会议;(2)验收合格后,应当在官网或公示栏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等,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最终顺利通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取得验收备案回执。 3.负责跟进行政审批机关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等相关工作,并组织相关评审工作。 4.采购人要求办理的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一)资格要求 1.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同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 (2)市外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7〕19 号的规定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根据附件格式要求选择其一进行填写。 (二)业绩及要求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至少需提交3个独立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业绩证明(可提供3个同时包含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的业绩,也可提供3个独立的方案编制和3个独立的验收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主要页面扫描件与项目批复及验收备案意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从正式委托之日起( (略) 上载明中标时间的第二天开始起算),中标单位应在20个日历天之内按规定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送审;送审之日起,20个日历天之内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若因项目情况复杂等非中标人原因确需延长时间的,须书面征求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时间。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含税包干价 7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 )作为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的85%作为最低限价,包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所发生的的一切费用。
选取方式 择优+竞价
需规避机构 *655
规避原因 采购人
选取时间 **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略) (略) (*)
采购需求书下载 0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采购说明- (略) (略) (略) 区二期工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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