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综合楼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楼整修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和招标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综合楼进行楼板加建、钢梯、餐梯更换、门卫室翻新、一楼拆天花,吊顶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名称:综合楼整修项目
2.3项目编号:2024-VGBRXP-G1002
2.4建设地点: (略) 天河区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0元,暂列金为0元,暂估价为0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承包方式:单价包干(最终价格以结算审核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 (略)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 (略) 、中国 (略) 、 (略)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同时提供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资料)。
3.12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要求(提供《承诺书》)。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得有以下“负面清单”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产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登记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 (略) 办理投标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投标人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到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2)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6.com。
6.2 报名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同时,须提交下列经签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a.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b.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c.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书面声明。
d.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e.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f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同时提供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完成投标登记及投标报名程序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 (略) 天 (略) 13号之一2503室(代理机构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略) 站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办公电话:020-*、*
邮 箱:*@*26.com
地 址: (略) 天 (略) 13号之一2503室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赖先生
办公电话: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楼整修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和招标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综合楼进行楼板加建、钢梯、餐梯更换、门卫室翻新、一楼拆天花,吊顶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名称:综合楼整修项目
2.3项目编号:2024-VGBRXP-G1002
2.4建设地点: (略) 天河区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0元,暂列金为0元,暂估价为0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承包方式:单价包干(最终价格以结算审核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 (略)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 (略) 、中国 (略) 、 (略)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同时提供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资料)。
3.12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要求(提供《承诺书》)。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得有以下“负面清单”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产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登记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 (略) 办理投标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投标人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到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2)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6.com。
6.2 报名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同时,须提交下列经签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a.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b.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c.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书面声明。
d.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e.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f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同时提供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完成投标登记及投标报名程序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 (略) 天 (略) 13号之一2503室(代理机构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略) 站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办公电话:020-*、*
邮 箱:*@*26.com
地 址: (略) 天 (略) 13号之一2503室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赖先生
办公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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