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洋镇移民村供水保障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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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洋镇移民村供水保障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适用于公开招标)

湖洋镇移民村供水保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洋镇移民村供水保障工程已由永春县水利局以永水利【202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洋镇移民村供水保障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永春县;

2.2 工程规模:湖洋镇上坂村新建拦水坝 1 座 ,配套相应设施;工程造价160.9144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元 (含暂列金/ 元,暂估价/ 元及其他项/ 元) ;

2.6 标段划分 (如有) :1个;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至**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网 址 :(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网 址 :( 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http://**)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本项目执行泉发改规【2023】3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建设项目符合泉发改规(2023)3号文件第一项要求,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建设项目,但投标人或中标人(牵头人)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出现下列情形的:(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在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30000元,若逾期缴纳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三向招标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春县,邮编:*

联系人:包女士,电子邮箱:/

电 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永春县湖滨路379号,邮编:*

联系人:王强,电子邮箱:*@*63.com

电 话:0595-*,传真:0595-*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水利局

地址 : (略) 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5-*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适用于公开招标)

湖洋镇移民村供水保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洋镇移民村供水保障工程已由永春县水利局以永水利【202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洋镇移民村供水保障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永春县;

2.2 工程规模:湖洋镇上坂村新建拦水坝 1 座 ,配套相应设施;工程造价160.9144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元 (含暂列金/ 元,暂估价/ 元及其他项/ 元) ;

2.6 标段划分 (如有) :1个;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至**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网 址 :(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网 址 :( 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http://**)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本项目执行泉发改规【2023】3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建设项目符合泉发改规(2023)3号文件第一项要求,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建设项目,但投标人或中标人(牵头人)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出现下列情形的:(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在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30000元,若逾期缴纳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三向招标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春县,邮编:*

联系人:包女士,电子邮箱:/

电 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永春县湖滨路379号,邮编:*

联系人:王强,电子邮箱:*@*63.com

电 话:0595-*,传真:0595-*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水利局

地址 : (略) 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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