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辐射流程化控制集成软件
热辐射流程化控制集成软件
中科 (略)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热辐射流程化控制集成软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热辐射流程化控制集成软件
2 项目编号:WD*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热辐射流程化控制集成软件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软件研发应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
(2)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提供软件使用的背景、功能、技术文件等资料;
(3)提供软件开发的全部源代码及软件,且*方拥有其著作权;
(4)软件应能够在Windows10及Windows7系统离线运行。
3.2.1技术指标:
编制一套适用于热辐射考核实验的计算机辅助系统,实现辅助系统与行业软件(Fluent/Comsol/Openfoam)等非标准数据交换。该系统是一套集热辐射装置控制和数据管理、前后处理与求解计算、实现热设计与热验证,并预留数据深度学习预测 (略) 。系统各模块相应技术指标如下:
3.2.1.1实验模块:
(1)★软件具备热辐射实验考核系统远程控制、实验参数的远程监测和管理功能,具备热辐射场、效应物参数测量时序触发控制功能,具备硬件系统、传感器等数据收集、回传、存储功能,上述功能均可通过软件界面面板操作,控制、管理通道数不 (略) ;
(2)★建立典型材料、典型结构和以往实验数据数据库,典型材料不少于10种,典型结构不小于5种,数据库具备添加100条材料或结构能力,并实现模型管理和材料环境参数管理功能;
(3)★建立全三维可视化的虚拟试验环境,方便快速进行三维热试验场景搭建、热分析计算并输出试验方案。具备实验前热辐射加载参数预测功能,可根据燃烧物输入参数(包括浓度、压力、颗粒大小、喷射速度、流量、环境温度等),预测燃烧实验后热辐射参数输出结果,要求与实测数据偏差不超过30%,并且具备正反推功能;
3.2.1.2仿真模块:
(1)★具备铝氧燃烧过程时空参数仿真计算,具备材料热效应和结构热损伤效应计算,仿真计算结果与实验结果误差小于30%;
(2)★具备参数化、自动化的计算仿真模型建模功能,建立燃烧过程化学反应机理模型库,具备气相动力学、表面动力学、传递过程模块;
(3)★建立效应物热力响应力学模型数据库,不少于三种模型,并且允许用户自行添加新的热力学材料模型;
(4)★建立热辐射模型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P1模型等热辐射模型,并且允许用户自行添加新的热辐射模型。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元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略) 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 (略) 完整;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审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 (略) 至2024年08月23日;
(2)发售时间:2024年08月26日起至2024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 (略) 雁塔 (略) 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或其他方式。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雁塔 (略) 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 (略) 雁塔 (略) 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 (略) (www.http://**)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孙工(技术) 肖工(商务)
电话:029-8476 7614 (技术) 029-8476 7608(商务)
邮箱:*@*63.com
8.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 (略)
联系人:李老师 张小玉 刘老师 胡风英 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邮 箱:*@*63.com
中科 (略)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热辐射流程化控制集成软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热辐射流程化控制集成软件
2 项目编号:WD*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热辐射流程化控制集成软件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软件研发应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
(2)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提供软件使用的背景、功能、技术文件等资料;
(3)提供软件开发的全部源代码及软件,且*方拥有其著作权;
(4)软件应能够在Windows10及Windows7系统离线运行。
3.2.1技术指标:
编制一套适用于热辐射考核实验的计算机辅助系统,实现辅助系统与行业软件(Fluent/Comsol/Openfoam)等非标准数据交换。该系统是一套集热辐射装置控制和数据管理、前后处理与求解计算、实现热设计与热验证,并预留数据深度学习预测 (略) 。系统各模块相应技术指标如下:
3.2.1.1实验模块:
(1)★软件具备热辐射实验考核系统远程控制、实验参数的远程监测和管理功能,具备热辐射场、效应物参数测量时序触发控制功能,具备硬件系统、传感器等数据收集、回传、存储功能,上述功能均可通过软件界面面板操作,控制、管理通道数不 (略) ;
(2)★建立典型材料、典型结构和以往实验数据数据库,典型材料不少于10种,典型结构不小于5种,数据库具备添加100条材料或结构能力,并实现模型管理和材料环境参数管理功能;
(3)★建立全三维可视化的虚拟试验环境,方便快速进行三维热试验场景搭建、热分析计算并输出试验方案。具备实验前热辐射加载参数预测功能,可根据燃烧物输入参数(包括浓度、压力、颗粒大小、喷射速度、流量、环境温度等),预测燃烧实验后热辐射参数输出结果,要求与实测数据偏差不超过30%,并且具备正反推功能;
3.2.1.2仿真模块:
(1)★具备铝氧燃烧过程时空参数仿真计算,具备材料热效应和结构热损伤效应计算,仿真计算结果与实验结果误差小于30%;
(2)★具备参数化、自动化的计算仿真模型建模功能,建立燃烧过程化学反应机理模型库,具备气相动力学、表面动力学、传递过程模块;
(3)★建立效应物热力响应力学模型数据库,不少于三种模型,并且允许用户自行添加新的热力学材料模型;
(4)★建立热辐射模型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P1模型等热辐射模型,并且允许用户自行添加新的热辐射模型。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元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略) 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 (略) 完整;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审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 (略) 至2024年08月23日;
(2)发售时间:2024年08月26日起至2024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 (略) 雁塔 (略) 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或其他方式。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雁塔 (略) 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 (略) 雁塔 (略) 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 (略) (www.http://**)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孙工(技术) 肖工(商务)
电话:029-8476 7614 (技术) 029-8476 7608(商务)
邮箱:*@*63.com
8.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 (略)
联系人:李老师 张小玉 刘老师 胡风英 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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