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经开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拉萨经开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拉萨经开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离任审计工作,就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拉萨经开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对拉萨经开区产业 (略)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略) 西藏人力 (略) 和西藏 (略)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进行离任审计工作。
(二)整体服务与质量标准要求
1.服务机构根据审计项目,成立工作组,并按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2.工作组在开展审计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行业执业规范,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部门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核。
3.工作组在开展工作时,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5.工作组需按合同项目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严谨,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必须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工作组对所出具审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工作组审计报告按要求提交委托方进行审核验收。委托方认为审计报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以及数据不实等情况,可提出修改意见或责成检查组重新核实、修正。
7.工作组按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未得到委托方的书面许可,不得泄露任何与本次审核工作相关的内容。
(三)其他事项
1.委托方按合同价支付成交供应商服务费,工作组人员劳务费、交通费、资料费、食宿等费用委托方不再承担。
2.工作组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他人泄露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内容。审计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自己工作人员安全,在工作场所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及技术力量;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文件编制要求
报价单位按本次采购要求向采购单位报名,提供相关资料,在报价截止日前将所有相关资料装入文件袋,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报送资料清单: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选取控制价:*.00元(人民币:**万元整)以下。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6办公室。逾期递交的询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11会议室
八、发布媒介
国家级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略) 站
九、联系方式
单位: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6办公室
联系人:扎西坚参
联系电话:0891-*
监督电话:0891-*
十、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询价;
3、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4、询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5、本次项目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8月16日
拉萨经开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离任审计工作,就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拉萨经开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对拉萨经开区产业 (略)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略) 西藏人力 (略) 和西藏 (略)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进行离任审计工作。
(二)整体服务与质量标准要求
1.服务机构根据审计项目,成立工作组,并按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2.工作组在开展审计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行业执业规范,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部门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核。
3.工作组在开展工作时,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5.工作组需按合同项目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严谨,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必须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工作组对所出具审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工作组审计报告按要求提交委托方进行审核验收。委托方认为审计报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以及数据不实等情况,可提出修改意见或责成检查组重新核实、修正。
7.工作组按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未得到委托方的书面许可,不得泄露任何与本次审核工作相关的内容。
(三)其他事项
1.委托方按合同价支付成交供应商服务费,工作组人员劳务费、交通费、资料费、食宿等费用委托方不再承担。
2.工作组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他人泄露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内容。审计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自己工作人员安全,在工作场所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及技术力量;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文件编制要求
报价单位按本次采购要求向采购单位报名,提供相关资料,在报价截止日前将所有相关资料装入文件袋,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报送资料清单: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选取控制价:*.00元(人民币:**万元整)以下。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6办公室。逾期递交的询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11会议室
八、发布媒介
国家级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略) 站
九、联系方式
单位: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6办公室
联系人:扎西坚参
联系电话:0891-*
监督电话:0891-*
十、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询价;
3、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4、询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5、本次项目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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