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配电系统改造安装调试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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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配电系统改造安装调试项目-招标公告

UPS配电系统改造安装调试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UPS配电系统改造安装调试项目(项目编号:TM-LXBX*),比选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费用为6907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价)。

1.2采购内容:

1.2.1标包一:本项目标包一预估费用为65070.00元(不含税),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是否主要产品

1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20kva,三进三出

1

2

导轨

配套UPS主机上架安装

1

3

电池箱

32节电池柜

1

4

蓄电池

12V100AH

32

5

直流断路器(含开关箱)

DC 3P100A

1

6

电池连接线

16mm2

32

7

电池至主机连接线

3*16mm2

7

8

配电箱

输入、输出开关

1

9

UPS输入输出电缆

5*16mm2

12

10

电池组支架

非标定制

1

1.2.2标包二:UPS安装调试服务,预估费用为4000.00元(不含税)。

1.2.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适用于标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1.2.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适用于标包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服务地点:上海。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采购内容。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标包一最高参选限价为6507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标包二最高参选限价为4000.00元(不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以下条款如无特殊说明,参选人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下所有标包)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标包一主要产品接受代理商参选(非主要产品不做要求)。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一分包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1.5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6 本项目标包一与参选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分包或标段的以分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适用于标包一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或参选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参选人(**日-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UPS不间断电源系统)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累计金额须达到6万元(含税)(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零元)。

4.3支付要求:为了方便潜在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凡有意参选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4.4 潜在参选人完成比选文件费用支付后,可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

如参选人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建议各参选人预留足够的时间,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参选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参选人,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唱价当日,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浦东新区秀沿西路189号B4楼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曹玮、孙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箱:caowei.*@*hinaccs.cn

邮编:*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日



查看附件: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
, (略) ,虹口区,浦东新区,上海

UPS配电系统改造安装调试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UPS配电系统改造安装调试项目(项目编号:TM-LXBX*),比选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费用为6907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价)。

1.2采购内容:

1.2.1标包一:本项目标包一预估费用为65070.00元(不含税),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是否主要产品

1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20kva,三进三出

1

2

导轨

配套UPS主机上架安装

1

3

电池箱

32节电池柜

1

4

蓄电池

12V100AH

32

5

直流断路器(含开关箱)

DC 3P100A

1

6

电池连接线

16mm2

32

7

电池至主机连接线

3*16mm2

7

8

配电箱

输入、输出开关

1

9

UPS输入输出电缆

5*16mm2

12

10

电池组支架

非标定制

1

1.2.2标包二:UPS安装调试服务,预估费用为4000.00元(不含税)。

1.2.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适用于标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1.2.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适用于标包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服务地点:上海。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采购内容。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标包一最高参选限价为6507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标包二最高参选限价为4000.00元(不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以下条款如无特殊说明,参选人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下所有标包)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标包一主要产品接受代理商参选(非主要产品不做要求)。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一分包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1.5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6 本项目标包一与参选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分包或标段的以分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适用于标包一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或参选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参选人(**日-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UPS不间断电源系统)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累计金额须达到6万元(含税)(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零元)。

4.3支付要求:为了方便潜在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凡有意参选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4.4 潜在参选人完成比选文件费用支付后,可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

如参选人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建议各参选人预留足够的时间,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参选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参选人,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唱价当日,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浦东新区秀沿西路189号B4楼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曹玮、孙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箱:caowei.*@*hinaccs.cn

邮编:*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日



查看附件: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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