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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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4】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统筹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鸿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CNG减压站1座,设计规模三级站,储存规模3万方;中压管网8.6千米,PE管道,管径DN160-250(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海原县海城镇。

2.3计划工期:2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CNG减压站;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中压管网。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CNG减压站: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中压管网: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3: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原县城区

联 系 人: 周卫国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鸿业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北寺巷62号青峰园东区公寓7楼

联 系 人:张琳、李洋

电 话:*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4】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统筹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鸿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CNG减压站1座,设计规模三级站,储存规模3万方;中压管网8.6千米,PE管道,管径DN160-250(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海原县海城镇。

2.3计划工期:2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CNG减压站;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中压管网。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CNG减压站: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CNG供气工程)-中压管网: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3: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原县城区

联 系 人: 周卫国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鸿业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北寺巷62号青峰园东区公寓7楼

联 系 人:张琳、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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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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