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生活服务中心楼及招待所二楼钢架房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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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生活服务中心楼及招待所二楼钢架房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曲阜师范大学生活服务中心楼及招待所二楼钢架房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曲阜师范大学生活服务中心楼及招待所二楼钢架房拆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舜风路齐鲁文化创意基地9号楼1单元3楼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 |
项目名称:曲阜师范大学生活服务中心楼及招待所二楼钢架房拆除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73.*万元 |
最高限价:73.*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生活服务中心楼及招待所二楼钢架房拆除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73.*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30个日历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日9时0分至**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高新区舜风路齐鲁文化创意基地9号楼1单元3楼303室 |
3.方式:(1) (略) 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http://**)进行注册并登记备案成功(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a.现场获取;b.邮件获取:将联系人、*@*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发送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a、b方式均需按代理机构要求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缴纳文件工本费。 |
4.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 点: (略) 高新区舜风路齐鲁文化创意基地9号楼1单元3楼307室 |
五、开启: |
1.开启时间:**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开启地点: (略) 高新区舜风路齐鲁文化创意基地9号楼1单元3楼307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曲阜师范大学 |
地 址: (略) 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 |
联系方式:0537-*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山东 (略) |
地 址: (略) 高新县(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9号楼1单元3楼 |
联系方式:053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山东 (略) |
联系方式:0531-* |
曲阜师范大学生活服务中心楼及招待所二楼钢架房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曲阜师范大学生活服务中心楼及招待所二楼钢架房拆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舜风路齐鲁文化创意基地9号楼1单元3楼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 |
项目名称:曲阜师范大学生活服务中心楼及招待所二楼钢架房拆除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73.*万元 |
最高限价:73.*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生活服务中心楼及招待所二楼钢架房拆除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73.*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30个日历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日9时0分至**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高新区舜风路齐鲁文化创意基地9号楼1单元3楼303室 |
3.方式:(1) (略) 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http://**)进行注册并登记备案成功(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a.现场获取;b.邮件获取:将联系人、*@*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发送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a、b方式均需按代理机构要求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缴纳文件工本费。 |
4.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 点: (略) 高新区舜风路齐鲁文化创意基地9号楼1单元3楼307室 |
五、开启: |
1.开启时间:**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开启地点: (略) 高新区舜风路齐鲁文化创意基地9号楼1单元3楼307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曲阜师范大学 |
地 址: (略) 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 |
联系方式:0537-*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山东 (略) |
地 址: (略) 高新县(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9号楼1单元3楼 |
联系方式:053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山东 (略) |
联系方式: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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