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信息化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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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信息化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某项目信息化技术服务】,采购人为【鼎信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公开比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某项目信息化技术服务。预估含税金额为550万元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某项目信息化技术服务标的物进行采购。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止。

(3)服务地点:湖南。

(4)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

(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或份额。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比选限价,最高比选限价为【55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比选报价高于最高比选限价的,其比选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 (略) 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存在与采购内容直接相关的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3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参选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日9时00分至**日09时30分。

3.2 获取地点: (略) 渝中区虎踞路66号总部城A区5号楼15F。

3.3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参选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参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参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4. 比选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文件。

4.2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比选截止时间): **日09时30分。

4.3 和递交地点: (略) 渝中区虎踞路66号总部城A区5号楼15F。

4.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5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比选文件:

4.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参选文件的;

4.5.3 参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鼎信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虎踞路66号总部城A区5号楼15、16F

联 系 人: 王全斌

电 话: *

电子邮件:

采购人:鼎信 (略) 【(盖章)】

2024年 08月 16 日

,湖南,重庆, (略) ,渝中区,重庆

【某项目信息化技术服务】,采购人为【鼎信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公开比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某项目信息化技术服务。预估含税金额为550万元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某项目信息化技术服务标的物进行采购。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止。

(3)服务地点:湖南。

(4)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

(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或份额。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比选限价,最高比选限价为【55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比选报价高于最高比选限价的,其比选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 (略) 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存在与采购内容直接相关的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3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参选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日9时00分至**日09时30分。

3.2 获取地点: (略) 渝中区虎踞路66号总部城A区5号楼15F。

3.3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参选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参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参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4. 比选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文件。

4.2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比选截止时间): **日09时30分。

4.3 和递交地点: (略) 渝中区虎踞路66号总部城A区5号楼15F。

4.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5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比选文件:

4.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参选文件的;

4.5.3 参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鼎信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虎踞路66号总部城A区5号楼15、16F

联 系 人: 王全斌

电 话: *

电子邮件:

采购人:鼎信 (略) 【(盖章)】

2024年 08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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