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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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后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略) 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略)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7)供应商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后附格式);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结果留存方式: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形式留存。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 (略) 未央区沣东自贸新天地2A座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诺诚 (略)

地址: (略) 莲湖 (略) 财富中心二期B座18层*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芸莉

电话:029-*

陕西诺诚 (略)

2024年08月19日


项目概况

(略)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后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略) 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略)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7)供应商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后附格式);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结果留存方式: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形式留存。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 (略) 未央区沣东自贸新天地2A座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诺诚 (略)

地址: (略) 莲湖 (略) 财富中心二期B座18层*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芸莉

电话:029-*

陕西诺诚 (略)

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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