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达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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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达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费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达标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 (略)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监理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费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达标改造项目,建设目标为辖区内49所学校4739间教室的中小学教室照明设备更新。施工内容:包括线路改造、原有教室旧灯具拆除、新灯具安装调试、开关、线缆等辅材安装敷设、破坏的墙地面或屋顶恢复原样、竣工清理、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正常交付使用、最终经过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费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20.*万元;

二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78.*万元;

三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20.*万元;

四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36.*万元;

五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2.56万元。

2.5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自签定合同之日起,85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并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招标人进行验收(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监理标段: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2.6质量要求:施工标段:遵守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的相关规范,达到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2022年发布的《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等国家相关的合格标准等。

监理标段: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须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须为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兼投不兼中。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5发布时间:**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日至**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日0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日09:00时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投诉质疑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 (略)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0539-*

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 (略)

地址:费县福源广场商会大厦A座9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39-*

监督部门: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9-*


1、招标条件

费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达标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 (略)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监理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费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达标改造项目,建设目标为辖区内49所学校4739间教室的中小学教室照明设备更新。施工内容:包括线路改造、原有教室旧灯具拆除、新灯具安装调试、开关、线缆等辅材安装敷设、破坏的墙地面或屋顶恢复原样、竣工清理、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正常交付使用、最终经过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费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20.*万元;

二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78.*万元;

三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20.*万元;

四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36.*万元;

五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2.56万元。

2.5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自签定合同之日起,85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并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招标人进行验收(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监理标段: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2.6质量要求:施工标段:遵守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的相关规范,达到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2022年发布的《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等国家相关的合格标准等。

监理标段: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须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须为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兼投不兼中。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5发布时间:**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日至**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日0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日09:00时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投诉质疑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 (略)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0539-*

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 (略)

地址:费县福源广场商会大厦A座9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39-*

监督部门: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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