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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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巩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成效, (略) (略) (略) 排名,打造“诚信郴州”,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精神,我委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项目预算
*元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投标人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 (略) 和“信用郴州”网站无失信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
5.在“信用中国(湖南)”网站内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
6.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方针,有3年以上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
7.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8.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中标方不得将本服务转包或外包。
六、服务内容
1.协助我委编制《 (略) 社会信用信息目录(2024年版)》,指导各级各部门按信用目录向“信用中国(湖南郴州)”网站报送数据。
2.协助我委各科室收集、整理各类信用信息数据,拓展信息采集内容和范围,规范信用主体的信用档案,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
3.协助我委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实现“双公示”数据全面归集报送。
4. (略) 行政管理、行政监管、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领域提供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产品等服务。
5.协助开展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企业的整治工作,督促失信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做好失信企业信用异议、信用修复等相关工作。
6.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需要安排专家赴各级各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培训。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惠民便企服务, (略) “信易+”应用场景,提供实施方案,参与技术指导,做好典型案例。
8.开展高效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协助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窗口人员信用修复培训,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宣传推广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9.协助开展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在市 (略) 建立专项信用报告功能,推广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事项。
10.协助我委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撰写工作,总结提炼相关工作经验,完成我委临时交办的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1.具备 (略) 监测排名经验,以 (略) 信用监测评价指标为指导,制定排名提升方案,协助成员单位落实相关任务和指标,报送相关数据, (略) 信用监测工作, (略) 每月在全国2 (略) 排名前80名,在全省排名前4名。
12.协助我委 (略) 区、园区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弱项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略) 区、园区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工作。
13.指导园区开展诚信建设,根据省“五好园区”考核要求,做好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信用惠民便企创建等工作。
14.配合做好“大抓落实”激励工作,协助完成省发改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任务,组织迎检相关资料报送, (略) 在全省年度考核中位列先进。
15.具有创建社会信用体系 (略) (区)经验, (略) 做好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复评工作,并能顺利通过复评。
16.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信用体系工作培训会一次, (略) 操作指导; (略) (略) 直单位需求,明确提供上门培训。
17.组建不少于4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并指派2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
七、投标人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包括
1.报价(包含交通费、通信费、税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等,我单位不接受额外的费用申请。应分别以大小写列明)。
2.《2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 (略) 和“信用郴州”网站无失信记录证明。
5.“信用中国(湖南)”网站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截图。
6.企业专业能力和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
7.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8.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
(二)资料报送
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23日前将纸质文本(一式五份)通过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到联系人电子邮箱,过期视为无效投标。
八、选聘程序
1.收到各企业申请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不少于三家时,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估,综合各企业报价、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略) 站公示结果。
2.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规定,签订服务合同。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略) 五岭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经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邮编:*)
联 系 人:雷龙普 *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申报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2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申报表

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字:

企业名称


登记注册地址


成 立 时 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人数


负责人姓名


企业情况

简介

(可另附纸)

信用体系建设经营和成效情况

(可另附纸)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 (略) 和“信用郴州”网站信用记录情况

(可另附纸)

在“信用中国(湖南)”网站备案情况

(可另附纸)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备注



为巩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成效, (略) (略) (略) 排名,打造“诚信郴州”,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精神,我委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项目预算
*元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投标人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 (略) 和“信用郴州”网站无失信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
5.在“信用中国(湖南)”网站内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
6.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方针,有3年以上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
7.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8.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中标方不得将本服务转包或外包。
六、服务内容
1.协助我委编制《 (略) 社会信用信息目录(2024年版)》,指导各级各部门按信用目录向“信用中国(湖南郴州)”网站报送数据。
2.协助我委各科室收集、整理各类信用信息数据,拓展信息采集内容和范围,规范信用主体的信用档案,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
3.协助我委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实现“双公示”数据全面归集报送。
4. (略) 行政管理、行政监管、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领域提供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产品等服务。
5.协助开展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企业的整治工作,督促失信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做好失信企业信用异议、信用修复等相关工作。
6.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需要安排专家赴各级各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培训。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惠民便企服务, (略) “信易+”应用场景,提供实施方案,参与技术指导,做好典型案例。
8.开展高效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协助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窗口人员信用修复培训,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宣传推广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9.协助开展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在市 (略) 建立专项信用报告功能,推广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事项。
10.协助我委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撰写工作,总结提炼相关工作经验,完成我委临时交办的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1.具备 (略) 监测排名经验,以 (略) 信用监测评价指标为指导,制定排名提升方案,协助成员单位落实相关任务和指标,报送相关数据, (略) 信用监测工作, (略) 每月在全国2 (略) 排名前80名,在全省排名前4名。
12.协助我委 (略) 区、园区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弱项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略) 区、园区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工作。
13.指导园区开展诚信建设,根据省“五好园区”考核要求,做好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信用惠民便企创建等工作。
14.配合做好“大抓落实”激励工作,协助完成省发改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任务,组织迎检相关资料报送, (略) 在全省年度考核中位列先进。
15.具有创建社会信用体系 (略) (区)经验, (略) 做好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复评工作,并能顺利通过复评。
16.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信用体系工作培训会一次, (略) 操作指导; (略) (略) 直单位需求,明确提供上门培训。
17.组建不少于4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并指派2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
七、投标人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包括
1.报价(包含交通费、通信费、税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等,我单位不接受额外的费用申请。应分别以大小写列明)。
2.《2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 (略) 和“信用郴州”网站无失信记录证明。
5.“信用中国(湖南)”网站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截图。
6.企业专业能力和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
7.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8.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
(二)资料报送
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23日前将纸质文本(一式五份)通过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到联系人电子邮箱,过期视为无效投标。
八、选聘程序
1.收到各企业申请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不少于三家时,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估,综合各企业报价、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略) 站公示结果。
2.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规定,签订服务合同。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略) 五岭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经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邮编:*)
联 系 人:雷龙普 *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申报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2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申报表

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字:

企业名称


登记注册地址


成 立 时 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人数


负责人姓名


企业情况

简介

(可另附纸)

信用体系建设经营和成效情况

(可另附纸)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 (略) 和“信用郴州”网站信用记录情况

(可另附纸)

在“信用中国(湖南)”网站备案情况

(可另附纸)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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