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网上询价询价公告
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网上询价询价公告
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工作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 (略) 上询价
2.项目内容及要求:
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和2025年任务提报工作的通知》林造函〔2024〕211号文件要求,对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工作开展秋季自查,总自查任务量约4000亩,其中包含2024年省级一般造林880亩、2020年长江岸线建新绿异地移位造林76亩,2024年退化林修复500亩、2024年省级森林抚育2500亩。利用省“营造林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落地上图检查,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现场调查验收,通过“营造林综合管理系统”上报、审核、汇总各项数据,自查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有关自查总结、工作总结等均通过管理系统报送电子版正式文件,同时提交2024年三山经济开发区一般造林作业设计。
3.招标控制价:*万元(*.00 元)
4.服务期: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2024年营造林落地上图,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验收成果提交工作。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相关资质,资质等级为*级及以上(含*级)。
3.未被列入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略) (略) 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报价
1.投标单位须按“投标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应包含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投标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付款方式
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和2025年任务提报工作的通知》林造函〔2024〕211号文件要求,开展三山经济开发区秋季造林验收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完成成果上报工作后,付合同价的100%。
五、开标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以下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
1.投标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投 (略) 上报名和报价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15:00
(三)开标地点:芜湖三山经济开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会议室
六、定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
七、定标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由三人及以上的采购人代表组成。
2.确定成交投标单位
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投标单位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八、签订合同
成交投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单位递补为成交投标单位。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孙茂龙
联系电话:0553-*
2024年8月19日
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工作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 (略) 上询价
2.项目内容及要求:
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和2025年任务提报工作的通知》林造函〔2024〕211号文件要求,对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工作开展秋季自查,总自查任务量约4000亩,其中包含2024年省级一般造林880亩、2020年长江岸线建新绿异地移位造林76亩,2024年退化林修复500亩、2024年省级森林抚育2500亩。利用省“营造林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落地上图检查,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现场调查验收,通过“营造林综合管理系统”上报、审核、汇总各项数据,自查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有关自查总结、工作总结等均通过管理系统报送电子版正式文件,同时提交2024年三山经济开发区一般造林作业设计。
3.招标控制价:*万元(*.00 元)
4.服务期: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2024年营造林落地上图,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验收成果提交工作。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相关资质,资质等级为*级及以上(含*级)。
3.未被列入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略) (略) 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报价
1.投标单位须按“投标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应包含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投标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付款方式
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和2025年任务提报工作的通知》林造函〔2024〕211号文件要求,开展三山经济开发区秋季造林验收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完成成果上报工作后,付合同价的100%。
五、开标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以下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
1.投标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投 (略) 上报名和报价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15:00
(三)开标地点:芜湖三山经济开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会议室
六、定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
七、定标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由三人及以上的采购人代表组成。
2.确定成交投标单位
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投标单位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八、签订合同
成交投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单位递补为成交投标单位。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孙茂龙
联系电话:0553-*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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