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
宣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
(略) 公安局因业务需要, (略) 公安局特警支队采购食堂劳务服务,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宣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三、最高限价: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3日17时00分(节假日正常办公),以收到时间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方应将投标内容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的 (略) 公安局特警支队或邮寄至“ (略) 宣州 (略) (略) 公安局特警支队”,邮政编码*。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办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安局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邮寄的请将快件单号发此号码)
(略) 公安局因业务需要, (略) 公安局特警支队采购食堂劳务服务,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宣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三、最高限价: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3日17时00分(节假日正常办公),以收到时间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方应将投标内容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的 (略) 公安局特警支队或邮寄至“ (略) 宣州 (略) (略) 公安局特警支队”,邮政编码*。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办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安局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邮寄的请将快件单号发此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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