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再次遴选《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再次遴选《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再次遴选《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再次公开遴选《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技术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
(二)项目内容
技术承担单位根据我厅受理的洪水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技术审查,并以项目技术承担单位的名义提出技术审查意见。项目技术承担单位需按照我厅要求对所负责审查的洪水影响评价项目,配合我厅开展现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
本项目初定开展40次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进行组价,配合我厅开展40次现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分为两个组独立开展,每组开展20次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配合我厅开展现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次。
(三)工作时限
自我厅委托至2024年12月10日。
(四)经费预算
《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总费用不超过*元,两个组均不超过*元。项目技术承担单位单位应根据有关取费标准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报价包含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两部分,分别单独组价(单价×数量)。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五)合同管理
合同总价按照可调总价方式进行管理,即单价固定、总价可调。
我厅与最终遴选确定的承担单位按照承担单位报价签订合同。合同结算金额据实结算,以承担单位所报的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单价乘以年度实际开展并通过评审的数量、配合我厅开展现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单价乘以年度实际开展数量,两者之和作为合同结算价。同一个项目多次开展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的,均按一次计价。
合同结算价不超过年度预算总价的,按合同结算价向承担单位支付费用;合同结算价超过年度预算总价的,本年度按批复预算额度向承担单位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列入下一年度预算予以保障,预算实际下达我厅后向承担单位支付。
(六)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须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行业*级资质,组织过国内同类项目技术审查工作,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 (略) 、内容及方法,务必明确进度安排、经费测算标准和经费测算结果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加电子光盘直接送至 (略) 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4楼410室。(信封上需注明“某某单位+《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并注明联系人)。*@*q.com。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能够高度配合我厅开展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现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所有参与报价单位统一打分、评价,按最终排名前两位的技术承担单位具体承担本次工作。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四)本项目由我厅规划计划与科技处杨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8月19日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再次遴选《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再次公开遴选《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技术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
(二)项目内容
技术承担单位根据我厅受理的洪水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技术审查,并以项目技术承担单位的名义提出技术审查意见。项目技术承担单位需按照我厅要求对所负责审查的洪水影响评价项目,配合我厅开展现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
本项目初定开展40次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进行组价,配合我厅开展40次现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分为两个组独立开展,每组开展20次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配合我厅开展现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次。
(三)工作时限
自我厅委托至2024年12月10日。
(四)经费预算
《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总费用不超过*元,两个组均不超过*元。项目技术承担单位单位应根据有关取费标准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报价包含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两部分,分别单独组价(单价×数量)。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五)合同管理
合同总价按照可调总价方式进行管理,即单价固定、总价可调。
我厅与最终遴选确定的承担单位按照承担单位报价签订合同。合同结算金额据实结算,以承担单位所报的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单价乘以年度实际开展并通过评审的数量、配合我厅开展现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单价乘以年度实际开展数量,两者之和作为合同结算价。同一个项目多次开展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的,均按一次计价。
合同结算价不超过年度预算总价的,按合同结算价向承担单位支付费用;合同结算价超过年度预算总价的,本年度按批复预算额度向承担单位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列入下一年度预算予以保障,预算实际下达我厅后向承担单位支付。
(六)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须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行业*级资质,组织过国内同类项目技术审查工作,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 (略) 、内容及方法,务必明确进度安排、经费测算标准和经费测算结果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加电子光盘直接送至 (略) 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4楼410室。(信封上需注明“某某单位+《2024年度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并注明联系人)。*@*q.com。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能够高度配合我厅开展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评审、现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所有参与报价单位统一打分、评价,按最终排名前两位的技术承担单位具体承担本次工作。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四)本项目由我厅规划计划与科技处杨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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