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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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招标公告



根据《中共平南县委员会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平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形成了《平南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无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县国有企业共计58家(含子公司),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24.67亿元,负债总额170.2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4.4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78%,营业总收入33.99亿元,营业总支出35.41亿元,利润总额-1.24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3年末,我县资产总额167.39亿元,负债总额33.12亿元,净资产总额134.27亿元。

资产分布情况:我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66.3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9.6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01.0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0.35%。

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28.2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6.90%;非流动资产138.2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82.6%;受托代理资产0.8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5%。

资产配置情况:配置固定资产2.16亿元,配置无形资产0.04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县国有土地总面积*.5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5626.3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6328.8公顷、国有未利用地5599.35公顷;历年批而未供国有建设用地249.57公顷。国有草地141.63公顷、国有湿地109.36公顷、国有林地2735.8公顷;河流总长度约592.1公里,河流集雨面积298.*平方米,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约25.4亿立方米。

二、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通过构建年度清廉国企任务、开展廉洁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树立廉洁榜样、加强检查指导培训等4项措施,确保了我县清廉国企工作落到实处,明晰了我县清廉国企的建设方向和各方责任,加强了清廉文化的宣传,形成了知廉守廉的浓厚氛围,为我县清廉国企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推动我县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略) 场导向纵深推进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发展活力。 (略) 获评企业主体信用等级AA,进一步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效提升整体竞争力和提高知名度;指导监管企业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2023年成立了广西平南 (略) ,下一步将开展矿业类项目的相关投资业务;调整国有企业布局结构,2023年7月21日成功整合账面资产总额1. (略) (略) , (略) 下属子公司。

三是逐步完善国企监管体系,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印发“监管企业授权放权清单”,要求企业要结合实际同步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要求企业签订“清廉经营双向责任协议书”和“廉洁从业监督告知书”,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略) 国资委印发的投资管理办法、融资担保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给国有企业,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的要求,加强对国有企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管理。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监管有据。2023年我县草拟了《平南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共分为11章73条,办法进一步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范围、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的配置、资产的使用、资产的处置方式和程序、预算管理、资产的基础管理、资产报告作了详细的规定。2023年已完成了文件出台前的四次征求意见和合规性审查工作。

二是强化管理,监管有力。从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管理,着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为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2023年对于没有购车资金来源和车辆编制的单位一律不同意购置车辆。在严格要求下,2023年我县新增办理定编手续的非执法执勤用车3辆,同比下降了70%。同时对资产管理处置适用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梳理,草拟了资产处置简短攻略和模板供各行政事业单位学。2023年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工作部署,强化国有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安排专人进行指导督促,按时完成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迁移到预算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工作。

五是盘活资产,发挥效益。2023年我县印发平南县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方案,成立平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工作专班,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需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有效盘活资产。2023年我县挂牌出让了16宗面积约265亩的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土地,累计成交价达1.3935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财政收支矛盾;同时无偿划拨了由行政单位持有的共约735亩龙眼园资产给县属重点国企,有效盘活利用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提升国有资产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落实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工作,制定完善《平南县“田长+警长”协作工作机制(试行)》等相关工作制度。充分运用巡田APP加大巡田工作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已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设立林长公示牌345个;印发《“林长+林区警长”“林长+检察长”和“林长+ (略) 长”协作联动机制(试行)》,逐步完善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等7项配套制度;加强河长制管理,从源头上进行监管。整合田长、林长、河长监管系统,从村级到县级落实责任制、巡查报告制度。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步”制度,强化制度实施,加强开发监管,确保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方案实施开采和治理。

二是加强重大基础性工作,有力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一方面自2023年起,我县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 (略) 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略) 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 (略) 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另一方面全面完成2022年度国土调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平南县2022年国土空间利用现状,数据成果已经充分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资产清查、执法监察等方面,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平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3月18日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三是有效开发利用和保护国有自然资源。2023年,全县收储土地35宗,收储面积481.94亩,其中已出让成交18宗,面积423.21亩,土地增值收益3.964亿元;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2宗,土地面积4021.6507亩,收缴土地价款7.7623亿元;落实“净采矿权”出让各部门工作责任,采矿权出让总收入*元;同时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工作来抓,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及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费征收等各项工作不断得到规范和稳步推进,满足全县的用水需求。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牢牢守住耕地红线,2023年全县完成补充耕地66.7258公顷,水田规模116.46公顷。出台了《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通〔2023〕2号),截至2023年底,盘活存量批而未供土地215.89公顷,处置闲置土地38.92公顷。

四是推进自然资源法制宣贯和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自然资源保护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印发《平南县自然资源执法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 (略) 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执法监管,2023年各类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已结案共190宗。通过卫片执法作为遏制耕地“非农化”的强有力抓手,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下降到4.11%,远低于国家15%以下的要求,是历史最低的比例。对水资源管理工作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对部分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单位,按照定额取水量实施计划控制和征收水资源费。对个别取水用户拖缴、少缴、拒缴水资源费的情况,依法对其下达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水资源费,2023年度累计缴纳水资源费301.*元。积极开展大气防治和清水工作,2023年大气应急期间共出动巡查人员8489人次,落实整改大气污染问题约198余个,制止55起违规燃放行为,处理秸秆点火383。清水工作完成2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存在问题

(一)国有企业改革难度大。 (略) 资产量不足,经营业务范围不广,工作还是以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政府性项目建设、履行政府部门部分职责为主,市场化运作面窄,造血功能差,市场化转型难度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较弱。一是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职责有待加强;二是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部分单位的资产在账务核算、资产保管、日常监管等方面不严不实,存在部分土地资产未确权未入账的情况;三是资产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资产盘活利用率不高。

(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一是自然资源管理基础相对薄弱。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短时间难以摸清,大部分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难以核算,制约着水资源、湿地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严格监管;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各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和配合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自然资源约束趋紧和利用粗放并存。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未经审批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在耕地上种树、种果、挖塘养鱼等破坏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仍存在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土地综合整治建设推进缓慢,耕地指标入库少,未达到预期目标。三是人手不足和经费有限等矛盾日益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推动县属国企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二是继续开展清廉国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坚强保证。

(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出台实施《平南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抓好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督促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使资产管理在单位内部真正落到实处、成为常态,做到依法依规管理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继续强化自然资源管理。

1.多方位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一是扎实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二是分批分步全力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配合上级加快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我县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统一确权登记。三是加快推进详细和专项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上图入库工作;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系统建设实现国土空间数字化生态,保障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任务实施,逐步实现智慧规划,不断提升我县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完善水资源考核制度和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信息数据共享。

2.严格保护和加强节约集约,促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紧压实“田长制”工作责任,以“长牙齿”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二是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三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鼓励实施综合勘查、综合开发,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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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平南县委员会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平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形成了《平南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无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县国有企业共计58家(含子公司),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24.67亿元,负债总额170.2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4.4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78%,营业总收入33.99亿元,营业总支出35.41亿元,利润总额-1.24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3年末,我县资产总额167.39亿元,负债总额33.12亿元,净资产总额134.27亿元。

资产分布情况:我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66.3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9.6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01.0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0.35%。

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28.2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6.90%;非流动资产138.2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82.6%;受托代理资产0.8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5%。

资产配置情况:配置固定资产2.16亿元,配置无形资产0.04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县国有土地总面积*.5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5626.3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6328.8公顷、国有未利用地5599.35公顷;历年批而未供国有建设用地249.57公顷。国有草地141.63公顷、国有湿地109.36公顷、国有林地2735.8公顷;河流总长度约592.1公里,河流集雨面积298.*平方米,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约25.4亿立方米。

二、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通过构建年度清廉国企任务、开展廉洁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树立廉洁榜样、加强检查指导培训等4项措施,确保了我县清廉国企工作落到实处,明晰了我县清廉国企的建设方向和各方责任,加强了清廉文化的宣传,形成了知廉守廉的浓厚氛围,为我县清廉国企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推动我县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略) 场导向纵深推进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发展活力。 (略) 获评企业主体信用等级AA,进一步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效提升整体竞争力和提高知名度;指导监管企业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2023年成立了广西平南 (略) ,下一步将开展矿业类项目的相关投资业务;调整国有企业布局结构,2023年7月21日成功整合账面资产总额1. (略) (略) , (略) 下属子公司。

三是逐步完善国企监管体系,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印发“监管企业授权放权清单”,要求企业要结合实际同步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要求企业签订“清廉经营双向责任协议书”和“廉洁从业监督告知书”,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略) 国资委印发的投资管理办法、融资担保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给国有企业,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的要求,加强对国有企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管理。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监管有据。2023年我县草拟了《平南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共分为11章73条,办法进一步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范围、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的配置、资产的使用、资产的处置方式和程序、预算管理、资产的基础管理、资产报告作了详细的规定。2023年已完成了文件出台前的四次征求意见和合规性审查工作。

二是强化管理,监管有力。从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管理,着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为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2023年对于没有购车资金来源和车辆编制的单位一律不同意购置车辆。在严格要求下,2023年我县新增办理定编手续的非执法执勤用车3辆,同比下降了70%。同时对资产管理处置适用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梳理,草拟了资产处置简短攻略和模板供各行政事业单位学。2023年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工作部署,强化国有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安排专人进行指导督促,按时完成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迁移到预算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工作。

五是盘活资产,发挥效益。2023年我县印发平南县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方案,成立平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工作专班,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需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有效盘活资产。2023年我县挂牌出让了16宗面积约265亩的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土地,累计成交价达1.3935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财政收支矛盾;同时无偿划拨了由行政单位持有的共约735亩龙眼园资产给县属重点国企,有效盘活利用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提升国有资产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落实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工作,制定完善《平南县“田长+警长”协作工作机制(试行)》等相关工作制度。充分运用巡田APP加大巡田工作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已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设立林长公示牌345个;印发《“林长+林区警长”“林长+检察长”和“林长+ (略) 长”协作联动机制(试行)》,逐步完善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等7项配套制度;加强河长制管理,从源头上进行监管。整合田长、林长、河长监管系统,从村级到县级落实责任制、巡查报告制度。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步”制度,强化制度实施,加强开发监管,确保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方案实施开采和治理。

二是加强重大基础性工作,有力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一方面自2023年起,我县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 (略) 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略) 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 (略) 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另一方面全面完成2022年度国土调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平南县2022年国土空间利用现状,数据成果已经充分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资产清查、执法监察等方面,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平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3月18日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三是有效开发利用和保护国有自然资源。2023年,全县收储土地35宗,收储面积481.94亩,其中已出让成交18宗,面积423.21亩,土地增值收益3.964亿元;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2宗,土地面积4021.6507亩,收缴土地价款7.7623亿元;落实“净采矿权”出让各部门工作责任,采矿权出让总收入*元;同时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工作来抓,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及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费征收等各项工作不断得到规范和稳步推进,满足全县的用水需求。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牢牢守住耕地红线,2023年全县完成补充耕地66.7258公顷,水田规模116.46公顷。出台了《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通〔2023〕2号),截至2023年底,盘活存量批而未供土地215.89公顷,处置闲置土地38.92公顷。

四是推进自然资源法制宣贯和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自然资源保护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印发《平南县自然资源执法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 (略) 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执法监管,2023年各类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已结案共190宗。通过卫片执法作为遏制耕地“非农化”的强有力抓手,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下降到4.11%,远低于国家15%以下的要求,是历史最低的比例。对水资源管理工作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对部分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单位,按照定额取水量实施计划控制和征收水资源费。对个别取水用户拖缴、少缴、拒缴水资源费的情况,依法对其下达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水资源费,2023年度累计缴纳水资源费301.*元。积极开展大气防治和清水工作,2023年大气应急期间共出动巡查人员8489人次,落实整改大气污染问题约198余个,制止55起违规燃放行为,处理秸秆点火383。清水工作完成2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存在问题

(一)国有企业改革难度大。 (略) 资产量不足,经营业务范围不广,工作还是以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政府性项目建设、履行政府部门部分职责为主,市场化运作面窄,造血功能差,市场化转型难度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较弱。一是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职责有待加强;二是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部分单位的资产在账务核算、资产保管、日常监管等方面不严不实,存在部分土地资产未确权未入账的情况;三是资产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资产盘活利用率不高。

(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一是自然资源管理基础相对薄弱。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短时间难以摸清,大部分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难以核算,制约着水资源、湿地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严格监管;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各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和配合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自然资源约束趋紧和利用粗放并存。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未经审批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在耕地上种树、种果、挖塘养鱼等破坏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仍存在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土地综合整治建设推进缓慢,耕地指标入库少,未达到预期目标。三是人手不足和经费有限等矛盾日益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推动县属国企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二是继续开展清廉国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坚强保证。

(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出台实施《平南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抓好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督促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使资产管理在单位内部真正落到实处、成为常态,做到依法依规管理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继续强化自然资源管理。

1.多方位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一是扎实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二是分批分步全力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配合上级加快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我县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统一确权登记。三是加快推进详细和专项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上图入库工作;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系统建设实现国土空间数字化生态,保障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任务实施,逐步实现智慧规划,不断提升我县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完善水资源考核制度和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信息数据共享。

2.严格保护和加强节约集约,促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紧压实“田长制”工作责任,以“长牙齿”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二是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三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鼓励实施综合勘查、综合开发,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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