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街道就业驿站建设运营机构比选公告
多宝街道就业驿站建设运营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省、市、区最新工作部署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街就业驿站升级建设工作,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合作建设运营多宝街道就业驿站(含多宝街道就业驿站及多宝街道永庆坊就业驿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荔湾区多宝街道就业驿站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单位: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如当年评估不合格当即终止合作)
(四)项目经费: 限额人民币*元(最终以上级划拨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金额为准)
二、资质要求
(一)参与的比选机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参与的比选询比机构必须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
(三)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项目运作案例报告;
(四)需投入不少于2人用于开展服务;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六)项目中选机构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资料提交要求
各响应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从业服务清单;
(四)项目服务方案;
(五)服务标准明细项目。
以上材料要求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比选单位全称,递交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或不符合限价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受。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四、中选单位确定
(一)本次比选须有3家或3家以上机构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比选确定服务机构。不足3家报名机构,则重新组织公开比选活动。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机构有效服务方案,综合比较意向机构的资质经验、价格、项目方案等综合因素确定服务机构。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五、签订合同
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确认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机构。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多宝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略) 121号四楼405)(联系人:陈小姐、许先生;联系电话:020-*)。
附件:多宝街道就业驿站服务需求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9日
多宝街道就业驿站服务需求
中选机构必须按照《荔湾区就业驿站升级建设指引》的要求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略) (略) 级就业驿站相关工作指引或评估方案的,与指引一并实施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和 (略) 级有冲突的,以市级为准。
一、 就业驿站服务内容
服务 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备注 |
劳动者 | 就业咨询 | 对劳动者提供相关就业情况介绍、就业政策咨询及就业失业登记办理指引。 | 要求:提供就业咨询并做记录。 |
求职登记 | 对劳动者的居住场所、劳动技能、就业意向等情况进行摸查登记,做好相关帮扶服务台账,便于后续与用工企业进行“点对点”对接输送。 | 要求:1.开展求职登记服务,做好汇总归类记录;2.为求职者推荐并注册“荔湾招聘”小程序。 | |
职业介绍 | 根据劳动者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就业方向指导,向劳动者推荐合适职业岗位。 | 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不少于3次就业推荐并做记录。 | |
岗位匹配 | 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业用工需求,协助双方见面洽谈,初步提供相关服务对接。 | 要求:对求职者进行不少于3次岗位匹配并做记录。 | |
创业指引 | 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指引办理参加创业培训、贴息贷款申请等。 | 要求:提供创业指引并做记录。 | |
零工招聘 | 设立零工招聘专区,搜集发布零工岗位,登记匹配零工求职意向。 | 要求:开展零工岗位登记并发布,开展零工求职登记服务。 | |
补贴指引 | 提供就业创业补贴咨询及办理指引。 | 要求:提供补贴指引并做记录 | |
失业人员培训 | 对求职者就业方面技能咨询,并按其需求指引到相关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次。 | 要求:1.提供就业方面技能咨询并做记录;2.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次并做记录。 | |
其他服务 | 根据街道、社区开展高质量就业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对辖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情况开展摸查工作,及其他相关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 要求: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高质量就业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评估要求统筹开展其他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 |
用人单位 | 用工需求咨询及登记 | 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生产状况及用工缺口,并登记收集用工需求信息。 | 要求:1.提供用工需求咨询及登记并做记录;2.为用人单位推荐并注册“荔湾招聘”小程序。 |
政策指引 | 向用人 (略) 相关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指引。 | 要求:提供相关政策指引并做记录。 | |
劳动用工需求保障 | 根据用人单位的用人要求,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精准岗位匹配,保障企业劳动用工需求。 | 要求:以劳动合同、参保记录、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为依据,包括组织招聘会、面试会、就业洽谈、日常推荐等各种方式匹配成功。每年成功匹配岗位达到一定数量。 | |
组织招聘 | 为用人单位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 要求:每月举办不少于1场线上线下招聘会,每场线上招聘会不少于5家企业、30个就业岗位。 |
二、 就业驿站服务规范
1. 就业驿站保证诚信服务,并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所有服务人员须持就业驿站工作证才能上岗服务。
2. 就 (略) ,接收客户咨询及就业信息并做好记录,就业驿站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
3. 服务机构、客户、就业人员三方在对服务内容、服务时限、人员、费用等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才能签订就业服务协议。
4. 就业人员须按就业服务协议、服务方案及服务规范提供服务,并做好就业记录。如客户需调整服务方案,三方可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执行。
5. 就业驿站建立完善的客户及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将客户及就业人员的就业信息登记入册并及时更新。
6. 就业驿站督导专员采取电话询访、微信、上门探访等多种形式定期进行跟踪服务,对客户或就业人员提出的意见或投诉必须填写相关意见及投诉处理情况跟踪表,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客户或就业人员。
7. 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投诉流程等公开上墙。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种类多样,能基本满足辖内劳动力的需求。客户对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客户投诉必须有回应、有记录;出现责任事故,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处置。
8. 经核实就业服务人员存在违规情况的,每次记作1次书面警告,受到3次书面警告将予以解雇;如就业服务人员出现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即时予以解雇。
三、其他服务需求
多渠道宣传街道就业服务情况,协助街道完成相关就业指标及高质量就业社区创建工作。
根据省、市、区最新工作部署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街就业驿站升级建设工作,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合作建设运营多宝街道就业驿站(含多宝街道就业驿站及多宝街道永庆坊就业驿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荔湾区多宝街道就业驿站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单位: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如当年评估不合格当即终止合作)
(四)项目经费: 限额人民币*元(最终以上级划拨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金额为准)
二、资质要求
(一)参与的比选机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参与的比选询比机构必须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
(三)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项目运作案例报告;
(四)需投入不少于2人用于开展服务;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六)项目中选机构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资料提交要求
各响应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从业服务清单;
(四)项目服务方案;
(五)服务标准明细项目。
以上材料要求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比选单位全称,递交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或不符合限价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受。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四、中选单位确定
(一)本次比选须有3家或3家以上机构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比选确定服务机构。不足3家报名机构,则重新组织公开比选活动。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机构有效服务方案,综合比较意向机构的资质经验、价格、项目方案等综合因素确定服务机构。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五、签订合同
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确认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机构。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多宝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略) 121号四楼405)(联系人:陈小姐、许先生;联系电话:020-*)。
附件:多宝街道就业驿站服务需求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9日
多宝街道就业驿站服务需求
中选机构必须按照《荔湾区就业驿站升级建设指引》的要求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略) (略) 级就业驿站相关工作指引或评估方案的,与指引一并实施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和 (略) 级有冲突的,以市级为准。
一、 就业驿站服务内容
服务 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备注 |
劳动者 | 就业咨询 | 对劳动者提供相关就业情况介绍、就业政策咨询及就业失业登记办理指引。 | 要求:提供就业咨询并做记录。 |
求职登记 | 对劳动者的居住场所、劳动技能、就业意向等情况进行摸查登记,做好相关帮扶服务台账,便于后续与用工企业进行“点对点”对接输送。 | 要求:1.开展求职登记服务,做好汇总归类记录;2.为求职者推荐并注册“荔湾招聘”小程序。 | |
职业介绍 | 根据劳动者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就业方向指导,向劳动者推荐合适职业岗位。 | 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不少于3次就业推荐并做记录。 | |
岗位匹配 | 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业用工需求,协助双方见面洽谈,初步提供相关服务对接。 | 要求:对求职者进行不少于3次岗位匹配并做记录。 | |
创业指引 | 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指引办理参加创业培训、贴息贷款申请等。 | 要求:提供创业指引并做记录。 | |
零工招聘 | 设立零工招聘专区,搜集发布零工岗位,登记匹配零工求职意向。 | 要求:开展零工岗位登记并发布,开展零工求职登记服务。 | |
补贴指引 | 提供就业创业补贴咨询及办理指引。 | 要求:提供补贴指引并做记录 | |
失业人员培训 | 对求职者就业方面技能咨询,并按其需求指引到相关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次。 | 要求:1.提供就业方面技能咨询并做记录;2.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次并做记录。 | |
其他服务 | 根据街道、社区开展高质量就业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对辖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情况开展摸查工作,及其他相关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 要求: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高质量就业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评估要求统筹开展其他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 |
用人单位 | 用工需求咨询及登记 | 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生产状况及用工缺口,并登记收集用工需求信息。 | 要求:1.提供用工需求咨询及登记并做记录;2.为用人单位推荐并注册“荔湾招聘”小程序。 |
政策指引 | 向用人 (略) 相关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指引。 | 要求:提供相关政策指引并做记录。 | |
劳动用工需求保障 | 根据用人单位的用人要求,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精准岗位匹配,保障企业劳动用工需求。 | 要求:以劳动合同、参保记录、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为依据,包括组织招聘会、面试会、就业洽谈、日常推荐等各种方式匹配成功。每年成功匹配岗位达到一定数量。 | |
组织招聘 | 为用人单位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 要求:每月举办不少于1场线上线下招聘会,每场线上招聘会不少于5家企业、30个就业岗位。 |
二、 就业驿站服务规范
1. 就业驿站保证诚信服务,并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所有服务人员须持就业驿站工作证才能上岗服务。
2. 就 (略) ,接收客户咨询及就业信息并做好记录,就业驿站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
3. 服务机构、客户、就业人员三方在对服务内容、服务时限、人员、费用等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才能签订就业服务协议。
4. 就业人员须按就业服务协议、服务方案及服务规范提供服务,并做好就业记录。如客户需调整服务方案,三方可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执行。
5. 就业驿站建立完善的客户及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将客户及就业人员的就业信息登记入册并及时更新。
6. 就业驿站督导专员采取电话询访、微信、上门探访等多种形式定期进行跟踪服务,对客户或就业人员提出的意见或投诉必须填写相关意见及投诉处理情况跟踪表,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客户或就业人员。
7. 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投诉流程等公开上墙。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种类多样,能基本满足辖内劳动力的需求。客户对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客户投诉必须有回应、有记录;出现责任事故,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处置。
8. 经核实就业服务人员存在违规情况的,每次记作1次书面警告,受到3次书面警告将予以解雇;如就业服务人员出现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即时予以解雇。
三、其他服务需求
多渠道宣传街道就业服务情况,协助街道完成相关就业指标及高质量就业社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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