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档案管理工作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档案管理工作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 (略) 兴山至长阳段档案管理工作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 (略) 兴山至长阳段档案管理工作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 (略) 兴山至长阳段档案管理工作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CXGS-*
1.3服务地点: (略) 兴山县古夫镇鹞子坪152号(或询价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 (略) 兴山至长阳段全线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竣工立卷归档管理实施细则,按国家档案资料归档要求指导施工、监理单位的交竣工资料的归档,完成询价人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完成各项目的档案验收等,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00元 ;
1.6服务期: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预计服务期60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询价人通知的为准,结束时间以档案验收完成截止;
1.7其他: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 (略) 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湖北交投 (略)
地 址: (略) 西 (略) 32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71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桂先生、叶女士
联系方式: 027-*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至少承担过1条新 (略) 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服务业绩。 |
注: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职称,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新 (略) 档案管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注: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的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未体现资格审查条件的指标内容及项目负责人本人任职的,则需附能够体现上述指标内容及任职情况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验收证书或*方证明作为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时间要求:近5年,指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 (略) 兴山至长阳段档案管理工作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 (略) 兴山至长阳段档案管理工作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 (略) 兴山至长阳段档案管理工作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CXGS-*
1.3服务地点: (略) 兴山县古夫镇鹞子坪152号(或询价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 (略) 兴山至长阳段全线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竣工立卷归档管理实施细则,按国家档案资料归档要求指导施工、监理单位的交竣工资料的归档,完成询价人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完成各项目的档案验收等,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00元 ;
1.6服务期: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预计服务期60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询价人通知的为准,结束时间以档案验收完成截止;
1.7其他: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 (略) 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湖北交投 (略)
地 址: (略) 西 (略) 32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71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桂先生、叶女士
联系方式: 027-*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至少承担过1条新 (略) 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服务业绩。 |
注: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职称,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新 (略) 档案管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注: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的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未体现资格审查条件的指标内容及项目负责人本人任职的,则需附能够体现上述指标内容及任职情况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验收证书或*方证明作为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时间要求:近5年,指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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