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服务询比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服务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 (略) 荔湾区2 (略) 体检工作服务的服务单位, (略)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 (略)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项目内容: (略) 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 (略) 体检工作的要求,荔湾区需完成202 (略) 体检工作。
3.建设地点: (略) 荔湾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 (略) 、 (略) 体检工作要求,构建荔湾区2 (略) 体检指标体系,完成街区(街道)、 (略) 体检工作, (略) 体检指标数据,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完成2024年度 (略) 体检综合评估, (略) 体检治理成效, (略) (略) 体检工作。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
3.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 (略) 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50.00元(大写:人民币*仟*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日至**日,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日上午 9:30—11:30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 (略)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 (略)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60
(略)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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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择 (略) 荔湾区2 (略) 体检工作服务的服务单位, (略)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 (略)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项目内容: (略) 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 (略) 体检工作的要求,荔湾区需完成202 (略) 体检工作。
3.建设地点: (略) 荔湾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 (略) 、 (略) 体检工作要求,构建荔湾区2 (略) 体检指标体系,完成街区(街道)、 (略) 体检工作, (略) 体检指标数据,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完成2024年度 (略) 体检综合评估, (略) 体检治理成效, (略) (略) 体检工作。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
3.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 (略) 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50.00元(大写:人民币*仟*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日至**日,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日上午 9:30—11:30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 (略)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 (略)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60
(略)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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