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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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长安 (略) 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升级项目竞争性碰商公告
(招标编号:*-CS02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略) 长安 (略) 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6.*元,招 (略) 长安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会议室设备改造升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长安 (略) 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升级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长安 (略) 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升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
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的负
责人参照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关资料)。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基本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碎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米任意三个月己缴纳的社会保
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
证明(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正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
明材料或者承诺)。
(7)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
面声明开标评审将登*“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cn)进行审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未央区北辰大道
绿地创海大厦写字楼601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未央区北辰大道绿地创海大厦写学楼62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未央区北辰大道绿地创海大厦写字楼602开标室
七、其他
io
碳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长安 (略)
地址: (略) 长安 (略) 2号
联系人:任尚
电话:0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北辰大道绿地创海大厦写字楼601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剑通(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长安 (略) 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升级项目竞争性碰商公告
(招标编号:*-CS02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略) 长安 (略) 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6.*元,招 (略) 长安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会议室设备改造升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长安 (略) 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升级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长安 (略) 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升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
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的负
责人参照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关资料)。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基本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碎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米任意三个月己缴纳的社会保
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
证明(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正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
明材料或者承诺)。
(7)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
面声明开标评审将登*“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cn)进行审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未央区北辰大道
绿地创海大厦写字楼601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未央区北辰大道绿地创海大厦写学楼62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未央区北辰大道绿地创海大厦写字楼602开标室
七、其他
io
碳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长安 (略)
地址: (略) 长安 (略) 2号
联系人:任尚
电话:0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北辰大道绿地创海大厦写字楼601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剑通(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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