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闫庄镇坡头村土地整理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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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闫庄镇坡头村土地整理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嵩县闫庄镇坡头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新村13号楼201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GC-*

2、项目名称:嵩县闫庄镇坡头村土地整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41元

最高限价:*. 41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嵩县闫庄镇坡头村土地整理项目

*. 41

*. 4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5.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嵩县闫庄镇坡头村土地整理项目。主要包括挖填土方、推土、翻耕、修筑田埂等工作内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5工期:1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谈判资格。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8月2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四、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请按照“申请人资格条件”提供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略) (略) ( (略) 新村13号楼201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采购时间:2024年08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六、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 (略) 新村13号楼201室

七、本次公告在《采 (略) 》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闫庄镇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九、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新村13号楼201室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0379-*

十、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方式:0379-*

十一、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略) (略)

2024年08月19日


项目概况:嵩县闫庄镇坡头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新村13号楼201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GC-*

2、项目名称:嵩县闫庄镇坡头村土地整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41元

最高限价:*. 41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嵩县闫庄镇坡头村土地整理项目

*. 41

*. 4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5.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嵩县闫庄镇坡头村土地整理项目。主要包括挖填土方、推土、翻耕、修筑田埂等工作内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5工期:1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谈判资格。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8月2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四、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请按照“申请人资格条件”提供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略) (略) ( (略) 新村13号楼201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采购时间:2024年08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六、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 (略) 新村13号楼201室

七、本次公告在《采 (略) 》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闫庄镇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九、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新村13号楼201室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0379-*

十、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方式:0379-*

十一、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略) (略)

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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