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口腔CBC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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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口腔CBC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口腔CBC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8-21 至 2024-08-27
撰写单位: 辽宁智宏 (略) 撰写人: 张昊崧
( (略) 铁 (略) 口腔CBC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铁 (略) 口腔CBCT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铁 (略) 口腔CBCT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该投标机型为全新未使用的新机且提供最新版本软件,通过X射线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曲面体层摄影和头影测量摄影,满足口腔颌面外科对于颌骨外伤检查与诊断,种植牙手术前后的诊断分析,口腔内科诊断与诊疗分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224室( (略) 铁 (略) 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磋商 (略) 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 (略) 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磋商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磋商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磋商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会议号:*。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磋商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存档相关视频资料,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磋商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7.采取汇款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须递交磋商保证金收据,以实际到帐的时间和金额为准。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地址: (略) (略) 219房间( (略) 铁 (略) 269-271号)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 手机:*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
8.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 (略) 、 (略) (略) 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 (略) 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铁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山南街61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智宏 (略)
地 址: (略) 铁西 (略) 31号第1幢4层59号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智宏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昊崧
电 话: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口腔CBC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8-21 至 2024-08-27
撰写单位: 辽宁智宏 (略) 撰写人: 张昊崧
( (略) 铁 (略) 口腔CBC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铁 (略) 口腔CBCT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铁 (略) 口腔CBCT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该投标机型为全新未使用的新机且提供最新版本软件,通过X射线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曲面体层摄影和头影测量摄影,满足口腔颌面外科对于颌骨外伤检查与诊断,种植牙手术前后的诊断分析,口腔内科诊断与诊疗分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224室( (略) 铁 (略) 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磋商 (略) 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 (略) 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磋商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磋商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磋商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会议号:*。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磋商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存档相关视频资料,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磋商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7.采取汇款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须递交磋商保证金收据,以实际到帐的时间和金额为准。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地址: (略) (略) 219房间( (略) 铁 (略) 269-271号)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 手机:*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
8.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 (略) 、 (略) (略) 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 (略) 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铁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山南街61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智宏 (略)
地 址: (略) 铁西 (略) 31号第1幢4层59号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智宏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昊崧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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