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海淡膜元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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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海淡膜元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海淡膜元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0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海淡膜元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略) 海淡膜元件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海淡膜元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供货量210支,具体用量以招标人实际用量为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最高总限价*元(单价限价5000元/支)。

四、供货期:2年,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招标人可按照生产实际需求延长供货期。合同签订完成接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交付。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是厂家的,则需提供营业执照;若为代理商的,则需提供厂家的授权文件或营业执照。上述材料均需原件的复印件且均要加盖公章;

3、服务承诺书(关于质保期的时间、现场技术指导以及承诺树脂若发生运行故障则投标人需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公共 (略) -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前

3.接收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的价格标评审。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本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 (略) 16号

联系人:金工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

2024.8.20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海淡膜元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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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略) 海淡膜元件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海淡膜元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供货量210支,具体用量以招标人实际用量为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最高总限价*元(单价限价5000元/支)。

四、供货期:2年,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招标人可按照生产实际需求延长供货期。合同签订完成接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交付。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是厂家的,则需提供营业执照;若为代理商的,则需提供厂家的授权文件或营业执照。上述材料均需原件的复印件且均要加盖公章;

3、服务承诺书(关于质保期的时间、现场技术指导以及承诺树脂若发生运行故障则投标人需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公共 (略) -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前

3.接收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的价格标评审。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本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 (略) 16号

联系人:金工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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