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天黄潭旅游度假区第三方运营合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丰展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丰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天黄潭旅游度假区第三方运营合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丰展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宜丰县天黄潭旅游度假区第三方运营合作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 (略) 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丰展-*
项目名称:宜丰县天黄潭旅游度假区第三方运营合作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宜丰县天黄潭旅游度假区第三方运营合作采购服务项目 | 1 | 批 | *.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4 年 08 月 21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 (略)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4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 (略) (网址:http://**)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 (略) -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潜在供应商未在江 (略) 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到磋商现场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丰县兴宜 (略)
地 址: (略) 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南大道3号
联系方式:0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 (略)
地 址:宜 (略) 113/114/115 号
项目联系人:*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95 *
宜丰县天黄潭旅游度假区第三方运营合作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 (略) 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丰展-*
项目名称:宜丰县天黄潭旅游度假区第三方运营合作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宜丰县天黄潭旅游度假区第三方运营合作采购服务项目 | 1 | 批 | *.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4 年 08 月 21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 (略)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4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 (略) (网址:http://**)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 (略) -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潜在供应商未在江 (略) 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到磋商现场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丰县兴宜 (略)
地 址: (略) 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南大道3号
联系方式:0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 (略)
地 址:宜 (略) 113/114/115 号
项目联系人:*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95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